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永晖1863116464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6-23 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17 09:30

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施工(二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2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2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3〕0048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3〕0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位于雄县县城东北部,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位于雄县县城东南部。2.1.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1)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一座日处理规模4万吨/天的地表水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辅助用房、净水车间、污泥处理车间、臭氧制备间、变电站、综合加药间和厂区内市政道路、管线。投资估算:总投资约26831.08万元;(2)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一座日处理规模3万吨/天的地上式水资源再生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改良AAO生物池、炭吸附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提升泵房和厂区内市政道路、管线。投资估算:总投资约35539.3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2.1.3计划工期:(1)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5日,2024年12月30日完工并具备通水联动调试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2)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25日,2024年12月30日完工并具备通水联动调试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雄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施工;标段二: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结构、装修、景观绿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单机调试、联机调试及试运行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一: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工(或竣工)的合同承包范围内含新建或扩建(新增规模)3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净水厂(自来水厂、地表水厂、供水厂等相关市政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施工总承包业绩。标段二: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工(或竣工)的合同承包范围内含新建或扩建(新增规模)3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施工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半年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4财务要求:/。 
  3.1.5信誉要求: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第3.1.5②项修改为本条);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1.6L项修改为本条);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1.5⑤项修改为本条)。A.以上u、v、w、x、y、z与3.1.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条要求为准。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3 00:00至2023-07-17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开标形式及地点: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7.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8.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10.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11.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12.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13.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14.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15.(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①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韩永晖;电 话:18631164641;电子邮件:88951035@qq.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在本项目中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人: 韩永晖、王星燏、孙占海、向远明
电话:
0312-5611159
电话: 18631164641、186120629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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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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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88951035@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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