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主体工程EPC招标公告
金额
4226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264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瑞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23-681860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7
公告正文
原文链接地址
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初中部)-主体工程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八中科学城中学校(初中部)-主体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2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代理业主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永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平场、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绿建节能、装配式建筑、景观、装修、校园文化及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货物采购等。
2.3 本标段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226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总图(含绿地布置、管道综合)、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给排水、强弱电、校园文化、采暖通风、消防工程、人防工程、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幕墙、室内公区配套、海绵城市、室外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等设计工作;设计、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匹配项目建设需求或业主要求的设计驻场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配合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业主要求提供;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货物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空调等。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业主接收使用。
(5)智慧校园及由产权单位实施的水电气讯工程不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相关的设计及工程实施,该部分配合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8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的“3.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负责设计任务的投标单位为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则联合体中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提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2-09 17:00:00(北京时间)前。4.3招标人应于2024-02-2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07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图瑞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 6 号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8186039 | 联系电话: | 1592310159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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