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巩义市鲁庄镇李窑村生产道路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95.5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50
预算金额95.5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正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女士15637100711
中标联系人杨磊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3-50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巩义市鲁庄镇李窑村生产道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巩财磋商采购-2023-50-1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河南东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巩义市滨河路东森海玉波苑商务楼6楼 955,8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巩义市鲁庄镇李窑村生产道路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60日历天 杨磊 豫241121226804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凯、翟晓丽、刘松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评标室;2.定标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话:0371-64389803。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巩义市鲁庄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283714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建正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紫荆街道嵩山路117号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方式:1563710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方式:15637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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