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厂外用电工程(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风侨010-6331183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8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2022-09-20 16:49:46

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厂外用电工程(第一阶段)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厂外用电工程(第一阶段)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CNSC-22HDGC021757

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厂外用电工程(第一阶段)

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建设一期工程为2台华龙压水堆与1组高温堆组合构成1套供热系统。本项目拟设计2回10kV线路,全电缆埋地,线路约11公里,每路电源最大容量8000KVA,并考虑压降损失情况,选择合适的线路截面和调压、功率补偿等技术措施,确保在设计额定功率情况下,线路终端电压满足《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本工程为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厂外用电(第一阶段)2回10KV线路工程(全电缆埋地,线路约11公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用电线路的征(租)地、青苗补偿、用电申请、行政审批、勘察、设计、采购、工程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移交生产等全部工作内容。承包人配合业主完成正式用电合同签订工作。

江苏省连云港市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11 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

总工期:181日历天。具体项目开工时间及完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要求为准。

1)2022年11月30日-2023年1月29日,承包人完成征(租)地、青苗补偿、用电申请、行政审批,同步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工作;

2)2023年1月30日-2023年5月30日,承包人完成施工工作。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力行业或送电工程专业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送变电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3、以上资质对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 项目经理资格:一级建造师(专业:机电)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需提供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7)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力行业或送电工程专业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送变电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3、以上资质对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 项目经理资格:一级建造师(专业:机电)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需提供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7)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9月20日17时00分2022年09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0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010-63311839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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