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694.5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8
公告正文
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驿峰西路改造提升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泉港发改审【2018】7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按区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起于驿峰路与国道324交叉口,止于普安工业区立交桥,全长6.043公里。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起于驿峰路与国道324交叉口,止于普安工业区立交桥,全长6.043公里。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在已建的水泥混疑土路面、老桥桥面加罩沥青路面,同步改善沿线交叉口交通组织,进行交通标线设计、完善交通标志与交叉口信号灯等,抬升配套市政管线井位和雨水口改造,并对现状雨污水管道进行病害处理、电力管道新建、照明(含夜景)改造、绿化提升改造等。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为18694.5473万元,道路长度6.04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含污水、雨水管)、给水、电力排管、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电气、绿化、临时设施等,属于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为18694.5473万元,道路长度6.04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含污水、雨水管)、给水、电力排管、路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电气、绿化、临时设施等,本项目属于大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694547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200110日前完成横穿主路面管线埋设、桥涵缺陷修复、中分带和两侧边分带、主路面全部绿化工程等施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8]11号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规定。

3.10.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06 15 080000秒至2019 06 19180000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方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安装包)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或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07 08 09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应携带网投成功后打印出的签到凭证到现场一体机上进行签到(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时间到后,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小时内使用对应固化加密该标书的CA在一体机上进行标书解密指令提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邮编: 3628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87968528 ,传真: /

联系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邮编: 362801

电子邮箱: fjyxzbb@163.com

电话: 0595-87993888、18359516163 ,传真: /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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