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QH-2024-GK-030]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购买汽车工程学院合作办学服务合同公示
金额
867.5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qh-2024-gk-030
预算金额867.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星城科技有限公司867.52万元
中标联系人游梦良
公告正文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购买汽车工程学院合作办学服务协议 甲 方(采购单位):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 方(中标人): 广东星城科技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和《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赣府发〔2020〕16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江西 省 15 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 行)》的通知,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根 据本次项目抚州职业技术学院购买汽车工程学院合作办学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XQH-2024-GK-030)的招标结果,决定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建立合作共建专业服务,引入乙方合作办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 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办学专业及方式 (一)合作专业 1.三年制高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专业及以后新增的相关及相近汽车专业等。 2.二年制高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专业及以后新增的相关及相近汽车专业等。 3.五年制大专(前三年中专阶段)汽车专业及以后新增的相关及相近汽车专 业等。 4.三年制中技新能源汽车专业及以后新增的相关及相近专业等。 (二)合作方式 甲方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确定乙方合作建设汽车工程学院,乙方在甲方 的管理、监督下办学,乙方负责相关专业的招生、教学、学生管理及就业实习等 工作。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授权乙方合作专业的招生和办学,甲方不在同期内开设与汽车工程学院相 1 / 4 同及相近的专业。 2.负责派驻汽车工程学院党支部书记,由支部书记主持汽车工程学院党支部 建设和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汽车工程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3.定期评估乙方的办学效果。 4.根据乙方的招生人数,提供足够的教学实训及教师办公室场所。 5.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性原则指导意见,并对乙方在组织教学、聘 用教师、学生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监管。 6.负责指导乙方教师及辅导员的业务提升工作安排。 7.负责收缴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并按规定存入财政专户。 8.负责学生录取、学籍管理,为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9.协助乙方的招生宣传工作。 10.负责专业申报和招生计划的审批,专业设置由双方共同确定;三年制大 专每年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不少于 100 人,五年制大专总计划不少于 100 人,二年 制高职、三年制中技招生计划纳入学院招生计划统筹安排。 11.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 1.依照学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好合作办学的各项工作,依法办学,规范 办学,维护“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声誉。乙方不得在抚州市内与其他院校开展 汽车相关及相近专业合作办学。 2.推动“汽车产业学院”建设,服务本地汽车产业及汽车相关配套企业的发 展,提供人才支持,加大毕业生留抚留赣就业比例。 3.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学生的教材订购,负责合作专业的全部实训设备、耗材投入,满足学生的实训要求。合作期满,实训设备归甲方所有。 4.负责按教学计划编班,组织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聘请具有中、高级以上 职称工程师或研究生任教,与汽车产业科研机构合作,加大科研力度。师生比、双师型教师数量达到甲方同等要求。若甲方引进汽车相关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在乙 方任教,则该类人员由甲方负责人事管理、乙方负责业务管理,相关费用全部由 乙方承担。 5.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安全防范体系,确保所管理的教师和学生 的安全,发生的责任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2 / 4 6.负责合作期间所使用的教学设施的保养与维修工作;负责办(教)学场地、办公以及教育教学配套设施改造,并达到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7.协助甲方搞好宏观管理,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数据和材料,配合学院迎接 省、市有关评估和检查,接受甲方的考核与评价。 8.按照国家与甲方相关文件规定,负责校内外的组织教学和学生安全管理工 作。 9.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支部日常工作,以及师生思想政治工 作。 10.负责合作办学专业的招生、教学、管理、就业与实习等经费开支。 11.积极配合市域汽车产教联合体建设,提高汽车专业建设水平,拓展学生 就业的深度和广度。 13.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专业建设改革工作。 三、费用分配与结算 合同总金额:8675250(捌佰陆拾柒万伍仟贰佰伍拾元整) (一)费用支付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三年中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五年制大 专(前三年中专阶段),根据中标价,甲方按_1599 元/生每年支付给乙方。 三年制大专学生,根据中标价,甲方按_5600_元/生每年支付给乙方。 2.合作专业中当兵入伍、退伍复学的学生核算,以实际学生交纳的学费和国 家财政补助为准,如所有费用全免,则甲方将该部份学生不纳入支付乙方费用总 人数。 (二)对乙方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享有的各项资助,经甲 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规定直接支付给学生。 (三)根据办学需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项目支持,甲 方给予配合,所得资金由乙方安排使用,购入资产归甲方所有。 (四)结算时间。甲方每学年年底对合作办学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另附)。考核合格,将于每年的 10 月中旬、3 月中旬各支付每年结算费用的 50%到乙方指 定银行账号。 (五)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合作期限 3 / 4 合作期限为 1 届学生(2024 级),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生效,至 2024 级高职、2024 级五年一贯制(前三年中专阶段)、2024 级中技学生毕业之日终止。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条款认真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因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 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教育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 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本着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在合作过程中如需变更本协议合作内容的,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纠纷或意见分歧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申请抚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乙方: 广东星城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游梦良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020-84387244_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_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毓南 路 2 号 303 室_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_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体育 东路支行_ 银行账号:44001580206050211331 户名: 户名:__广东星城科技有限公司__ 签订日期: 2024.8.26 签订日期:_2024.8.26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__江西抚州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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