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4.5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gc-2024-cf-113
预算金额44.5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22-8863779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
代理联系人张然186026842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GC-2024-CF-1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5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 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津南区八里台镇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 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 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同 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2日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如下:网络获取,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方式(仅限公对公),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账号:021701010400125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万新庄支行),请在汇款备注中 标明:“HCGC-2024-CF-113文件费”;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票申请(见附件) 填写完整发送至404387721@qq.com 邮箱,邮件主题为“获取HCGC-2024-CF-113 文件(单位 名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包。 (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囗15 时 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七、其他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泰达科技园区科达一路九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886377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华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 联系人: 张然 电 话: 18602684232 电子邮件: 404387721@qq.com ∽n.ll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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