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39.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68-2241csimc024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舜予010-84438850
中标公司深圳市埃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七海扬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3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768-2241CSIMC024(招标文件编号:0768-2241CSIMC024)
二、项目名称: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七海扬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8层1805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39.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七海扬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可穿戴式身体活动测量工具 | 深圳市埃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Iwown CS165C | 2000个 | 196元(人民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冰、杨会敏、张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8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8.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768-2241CSIMC02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联系方式:李纯,010-63026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
联系方式:邓舜予、田萌,010-84438850、010-84438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舜予、田萌
电 话: 010-84438850、010-8443878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 13:1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任冰、杨会敏、张梅 | ||
总成交金额 | ¥39.2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舜予、田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4438850、010-84438780 | ||
采购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纯,010-630266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邓舜予、田萌,010-84438850、010-84438780 | ||
附件: | |||
附件1 | 22Z024发售稿.docx22Z024发售稿.docx | ||
附件2 | 22Z24成交公告.docx22Z24成交公告.docx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68-2241CSIMC024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三章合同条款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目录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项目编号:0768-2241CSIMC024一、项目基本情况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五章采购需求54第四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3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文本采购需求:预算金额:4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可穿戴式身体活动测量工具 | 2000 | 否 |
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300元/本方式:邮寄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期限无五、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306会议室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账号:11006188201801000181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阳宫支行账户名称: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7.3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及支付方式:银行汇款,请供应商一律使用单位对公账号,按下述地址汇款,在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22Z24+标书款+供应商名称。并将汇款单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邀请函接收回执、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dengshunyu@sinopharm.com,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给贵方。7.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6)进口产品管理
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4受新冠疫情影响,请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开票咨询联系人及电话:何女士,010-84438852。本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预计在开标当日起3-5日内开具,供应商务必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并在规定时限内(6个月)及时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发票的或收到未能及时下载的,我公司将不提供后续补办服务。
联系方式:010-84438850、010-84438780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名称: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10-8313648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邓舜予、田萌,010-84438850、010-844387803.项目联系方式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1.24 |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2.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1.2.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1.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2.2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13.1 | 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以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人民币6000元作为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缴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公司名称: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太阳宫支行开户账号:1100 6188 2018 0100 01811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本标段供应商在办理谈判保证金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22Z24+保证金+供应商名称(非常重要!!!)。谈判保证金须在谈判有效期内一直保持有效。未按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将被否决。保证金事宜查询电话:010-84438728(于女士)。 |
13.3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13.6 |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执行;(3)代理服务费币种与成交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 |
1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
15.1 | 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含正本扫描件电子版:1份,可编辑的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 保证金汇款凭证:1份。上述材料均需单独密封提交,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符时,以纸质文件的正本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
17.1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306会议室文件开启及谈判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306会议室 |
23.1 | 评审方法: 按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配送完成。 |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书至谈判现场,以备查验。 | |
履约保证金: 无需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 |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中所述的具体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一说明
1.2.6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为非中小企业产品、服务,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1.2.5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1.2.4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2.3从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获得邀请并正式获取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2.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谈判,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与谈判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与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参与谈判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1.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1.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本项目谈判。1.3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报名,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4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3.8对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1.3.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8.4成交后不按照谈判文件和其响应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订立合同。1.8.3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8.2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1.8.1提供虚假的资料。1.8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7供应商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上述供应商的资格将被取消。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需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其中对规定的强制采购产品实行强制采购。需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1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3.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控制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
3.42政策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4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监狱企业扶持政策3.32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31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提供产品、服务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提供的,应按照第四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4.谈判费用3.6具体优惠办法:依据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3.43政策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竞争性谈判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6.1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6.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本次采购属货物类政府采购,采购人、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适用法律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采购需求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条款供应商须知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8.3对谈判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并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单位对书面疑问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7.供应商的疑问
10.响应文件构成9.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9.1供应商不得仅对本项目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或响应。9.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0.4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3除第四章的要求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11条的所有文件。10.2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拟在成交后将项目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0.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1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被予以拒绝。12.报价11.2.3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还应包含项目实施整体方案、项目进度计划、项目人员配备、售后服务承诺等有关内容。11.2.2对照谈判文件项目需求书,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项目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项目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1.2.1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11.2前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3.谈判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12.6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应合理报价。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5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项目需求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价,不得分拆只选择部分项目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12.4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12.3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供应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12.2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报服务的单价和总价。谈判文件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谈判小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2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3.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响应文件有效期13.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成交服务费,否则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3.5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3.4供应商没有根据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和第11.3条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而予以拒绝。13.3谈判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有效。15.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应将上述文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5.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每本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之日起,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限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被予以拒绝。
1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谈判保证金或其凭证密封提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6以联合体参加的,除谈判文件格式中要求外,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盖章处应按加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15.5本谈判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谈判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谈判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15.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或谈判小组有权拒收并原封退回。17.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时间、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6.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6.2所有信封或纸箱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文件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文件时,能原封退回。
19.谈判仪式与谈判小组五、谈判和评审18.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8.2供应商补充、修改的书面要求被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1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0.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9.5谈判小组评审专家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审专家职责的,采购单位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谈判小组评审专家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19.4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组建并负责谈判评审工作。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各项职责。19.3谈判仪式中,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响应文件之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绝任何响应文件。19.2谈判仪式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致辞,由供应商代表或监察人员或公证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供应商退场。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仪式。谈判仪式邀请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专家等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谈判仪式的代表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2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0.2.1在谈判中,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文件和承诺。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谈判保证金、适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20.2非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0.1.2符合性检查指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其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20.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是指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20.3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第四章附件—资格证明文件中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没有对此作出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2.1谈判小组将在谈判结束后,根据供应商报价及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最后报价。22.最后报价21.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要求,对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和承诺,并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供应商提交的书面回答或承诺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谈判次数及每个供应商的谈判时间将由谈判小组根据具体谈判情况确定。21.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包括“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任何变动的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1.1谈判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成员将依照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应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谈判。为加快谈判进程,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备查验。21.谈判
23.2.1供应商符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条件,且依法提供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2评审价格由谈判小组结合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排序;由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3.1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23.谈判评审原则22.2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1推荐成交供应商: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排序。2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3.2.4其他情况下,供应商的报价即为评审价格。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若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2.3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将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2.2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保留权利25.3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谈判结束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谈判、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1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4.2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除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8.签订合同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1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7.成交通知书26.1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单位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29.采购活动终止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联系电话:010-84438850、010-84438780;联系部门: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30.1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直接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0.供应商质疑(四)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第三章合同条款30.4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当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
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地址:甲方: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合同
邮编: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固定邮箱地址:联系人: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见下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购买()的有关事宜,在甲方所在地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固定邮箱地址:联系人:电话:
产品名称 | 规格 | 原产地 | 数量(个) | 单价:¥(元) | 参数 | 备注 |
合计:(大写): 元整 |
(一)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在途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产品运至甲方安装地点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由乙方派人员负责搬运产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不负责搬运产品。四、产品运输和运费约定三、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将产品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即()。二、交货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之内交货;甲方代表收到产品的签单日期为交货日期。乙方应在发货前四十八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接货。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本采购文件及合同附件一致。1.合同总价格:¥元(含税价),大写人民币:元整。与本合同项下采购有关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等。甲方不承担合同总价之外(合同印花税除外)任何费用。
1.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必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GB4943.1-2011,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安全认证并提供相关认证证明;全部产品均为正品、全新的、未使用过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二)质量保证、质量异议:(一)甲方应于收到产品()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乙方提交的产品应同时附《产品说明书》《生产合格证》等。产品交付时前述单证不全的,乙方应及时补齐。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期限补齐的,比照产品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产品验收及质量异议的期限(三)甲方认可并签收产品后,应将产品妥善保管,待甲乙双方同时开箱清点。(二)产品需采取适宜外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如果产品外包装在运输途中发生破损,甲方将拒绝签收,并及时通知乙方,因存放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包装不善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有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违约责任。
7.质量异议方式:6.无论产品是否在质保期内,如产品被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定有内在品质瑕疵,则甲方有要求更换、退货的权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5.产品的安全、环保标准,执行采购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产品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乙方应承诺甲方在使用产品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权利追索;并承担违反上述承诺致使甲方遭受的相关损失及支出的相关费用。3.如果乙方交付的产品违反以上约定,影响了产品的使用,乙方承担再次采购、更换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乙方具备履行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资质条件及相应能力。乙方对产品及其他附随义务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
1.银行汇款支付。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六、合同付款方式7.2如乙方收到甲方的质量异议通知书后,对甲方的质量异议不予认同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产品提交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产品无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2)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更换产品。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1)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连带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7.1如果乙方交付的产品违反以上约定,甲方在产品使用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7日内未予答复的甲方有权采取下述任一方式解决:
开户行:开户名称:3.乙方账户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甲方开票信息:
3.数据导出要求:2.乙方应配合甲方项目要求,提供师资和调查员培训所需课件;提供通俗易懂的调查对象使用说明书。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调查员无法现场解决的使用相关问题,及时(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服务支持。1.质保期:乙方负责提供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在产品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根据三包手册规定包换、退货。特殊情况延长质保期需经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售后服务方式:(),电话:(),响应时间:()。七、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号:
3.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违约外,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因第三方原因无法供货、或供货后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等情形,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如有),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2.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违约外,乙方迟延完成采购的,应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日未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金将累计计算至乙方违约情形消除之日。如甲方分期付款,甲方逾期支付首付款,乙方可暂停本合同的履行,相关后果甲方承担。甲方逾期支付尾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除不可抗力或乙方违约外,如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甲方迟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违约责任在项目调查对象佩戴该测量工具完成全部测量后,乙方应提供数据整体导出接口并配合项目数据收集与管理平台开发方完成数据导出工作,交付全部测量数据。
十、争端的解决4.因政府指令、国家对内、对外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比照不可抗力条款内容执行。3.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双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6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除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不可抗力执行我国法律的规定。九、不可抗力
十三、附则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均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文件自快递被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应使用本合同双方确认的邮箱地址发送,未退信双方确认为送达。1.本合同写明的联系方式已得到双方的确认,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十二、双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终止。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不同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全称:(章)附件:参数要求。4.如无特别约定,本合同中的天或日均为自然日。3.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未经协商,擅自变更行为无效。
附件:参数要求(功能或参数存在微调的可能)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全称:(章)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个) |
可穿戴式身体活动测量工具 | 1.显示屏:彩色触摸显示屏(≥1.4英寸),分辨率不低于300*300;2.续航时间:9天以上;3.防水:5ATM,支持游泳使用;4.传感器:心率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5.功能应包含:身体活动监测、运动监测、血氧检测、睡眠监测、24小时心率监测,多种运动模式。6.具体监测指标应包含:(1)身体活动日行走距离、日行走步数、日行走时间、日跑步距离、日跑步步数、日跑步时间、日中高等强度活动时间、日热量总消耗(2)睡眠睡眠时长、深度睡眠时长、浅度睡眠时长、睡眠期间清醒时长、睡眠开始时间、睡眠结束时间(3)心率实时心率、全天心率区间(4)运动监测单次运动时间、单次运动热量消耗、单次运动平均心率(5)血氧检测8.设备具有配套使用的智能手机应用,同时适用于安卓系统和iOS系统。9.可重复使用性:设备应可重复使用,用于分别测量不同使用者的相关指标。10.其他性能要求:设备轻便,整体重量不超过50g,取戴方便,操作简单,节能省电。 | 2000 |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2——总报价表(格式)附件1——报价函(格式)第四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附件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附件9——《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附件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6——技术条款偏离表
致: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附件1报价函(格式)附件15——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辅助材料附件14——缴纳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附件13——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书附件12——业绩证明文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3)分项报价表(格式)(2)总报价表(格式)(1)报价函(格式)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
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8)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资格证明文件
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如果在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最后报价之日起90个日历日。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2.总报价表(格式)日期-------------------------------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 | 报价总价(人民币:元) | 谈判保证金(有/无) | 交货期 | 备注 |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
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它分项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注:日期: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
1 | 货物名称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总价: |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注: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报价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供应商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4、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他分项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其它 |
供应商(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条款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我公司确认,除以上表格中列明的偏离外,我公司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无其他负偏离。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6技术规格偏离表2、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任何负偏离,则必须在该表中全部列明。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商务偏离,请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情况”栏只填写“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商务条款无商务偏离”即可。不提供上述表格的响应文件可被拒绝。说明:1、本表应包括对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
序号 | 所投产品型号 | 谈判文件条款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情况 | 参数说明文件页码 | 参数说明文件条款号 |
附件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3、谈判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标注“*”“#”号的条款,应在参数说明文件中体现,如未提供参数说明文件或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在对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评审时有权不予认可,并在评分中扣除相应的分值。2、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填以“正偏离”、“负偏离”或“符合”,并在响应文件中附参数说明文件,表中“参数说明文件页码”中填写对应该页码、“参数说明文件条款号”中填写对应条款号。1、供应商应针对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逐条响应。说明:供应商(盖章):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件7-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的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7-4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3*供应商资格声明书附件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7-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自然人身份参加的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被授权人姓名: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附件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然人参与谈判的无需提供)3.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职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与本次项目谈判中,我单位承诺: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注: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7-3*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盖章被授权人签字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说明:1.应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4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声明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附件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适用填写)3.如果是联合体参与谈判,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谈判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资产总额 | ||||||||||||
财务状况 | 年份 | 主营收入(万元) | 收入总额(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20年 | ||||||||||||
2021年 | ||||||||||||
经营范围 | ||||||||||||
企业员工情况 | 总人数(从业人员) | 管理人员 | ||||||||||
高级职称人员 | 中初级职称人员 | |||||||||||
企业组织机构 | 可附图 | |||||||||||
下属部门情况 | 可附表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9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适用填写)日期: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有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文件:①供应商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产品制造商盖章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附件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适用填写)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提交的声明函。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有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交下列文件:①供应商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产品制造商盖章的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适用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12业绩证明文件(如有)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含已完成及正在实施的项目,请分别注明并做适当描述)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总金额 | 委托方联系人及电话 | 响应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 备注 |
附件14缴纳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附件13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书(自行提供)注: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利。日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15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承诺!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采购中若获得成交资格(项目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和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致: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将于2023年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第七轮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并选取部分已参加过2018年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第六轮)的调查对象,开展5年随访调查。在随访调查中,为了获得调查对象的身体活动、睡眠及心率等客观数据,将采用可穿戴的身体活动测量工具对调查对象身体活动、睡眠及心率等内容进行测量。一、项目介绍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第一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可穿戴式身体活动测量工具 | 2000个 | 否 |
(二)质量要求: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GB4943.1-2011,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安全认证并提供相关认证证明。供应商所供货物应为设备生产厂家出厂的原装全新正品,配有合格证;竞价结束后送货上门并演示培训使用。(一)技术要求:三、各项参数要求(功能或参数存在微调的可能)根据以上需求,我中心将采购用于测量调查对象身体活动、睡眠及心率等指标的可穿戴式测量工具。二、采购事由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个) |
可穿戴式身体活动测量工具 | 1.显示屏:彩色触摸显示屏(≥1.4英寸),分辨率不低于300*300;2.续航时间:9天以上;3.防水:5ATM,支持游泳使用;4.传感器:心率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5.*功能应包含:身体活动监测、运动监测、血氧检测、睡眠监测、24小时心率监测,多种运动模式。6.具体监测指标应包含:(1)身体活动日行走距离、日行走步数、日行走时间、日跑步距离、日跑步步数、日跑步时间、日中高等强度活动时间、日热量总消耗(2)睡眠睡眠时长、深度睡眠时长、浅度睡眠时长、睡眠期间清醒时长、睡眠开始时间、睡眠结束时间(3)心率实时心率、全天心率区间(4)运动监测单次运动时间、单次运动热量消耗、单次运动平均心率(5)血氧检测7.设备具有配套使用的智能手机应用,同时适用于安卓系统和iOS系统。8.可重复使用性:设备应可重复使用,用于分别测量不同使用者的相关指标。9.其他性能要求:设备轻便,整体重量不超过50g,取戴方便,操作简单,节能省电。 | 2000 |
3.交货及付款在项目调查对象佩戴该测量工具完成全部测量后,应提供数据整体导出接口并配合项目数据收集与管理平台开发方完成数据导出工作,交付全部测量数据。2.数据导出要求应配合项目要求,提供师资和调查员培训所需课件;提供通俗易懂的调查对象使用说明书。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调查员无法现场解决的使用相关问题,及时(24小时内)提供服务支持。1.技术支持(三)其他要求
4.售后服务:提供一年质保期,在保质期内若有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根据三包手册规定包换、退货。特殊情况延长质保期需经双方协商决定。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按中标价格支付全部款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十日内配送完成。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8层1805A单元供应商名称:七海扬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三、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0768-2241CSIMC02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居民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随访调查身体活动测量工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任冰、杨会敏、张梅四、主要标的信息成交金额:39.2(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规格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 |
1 | 七海扬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可穿戴式身体活动测量工具 | 深圳市埃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Iwown CS165C | 2000个 | 196元(人民币) |
8.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768-2241CSIMC0248.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88万元(人民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10-8313648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附件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邓舜予、田萌,010-84438850、010-8443878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10-84438850、010-84438780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名称: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1.采购文件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