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资产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咨询服务资产法律咨询磋商文件的澄清磋商文件的修改进口产品中小企业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正版软件无线局域网计算机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租赁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计算机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绿色数据中心工程投资服务进度控制措施项目保密措施资产清查评估会计记录清产核资审计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服务现场勘察往来帐款函证资产抽查核实资产评估师财产清查法律服务律师费法律问题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建设运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技术进出口业务或有负债净资产股份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基建资料损益业务审计所有者权益账务清理各种银行账户有价证券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总账明细账辅助账在途物资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资产出租管理台账实物盘点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货币资金审计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监盘定期存款债权债务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收应付款应付税费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收应付款专项应付款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审计在建工程支出工程物资存货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协作件代保管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国库券股票长期投资参股企业的投资无形资产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借款审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法律诉讼案件资产负债清查核资股权转让损益业务评估权益价值仓库价值评估相关资产资产开展评估现金进行盘点察看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提示意见法律顾问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榆旱宰羽隍翳草筝酬罩堑乌啡纂锤刊羊谭绑靠早舶享聚王绥剿男丫一回皋丫摹每卵雍鼎钥凹丝丁乓丫净不鼻不零醒寸士智萼丝车丫净不晷不爹酣不掣畦墓雠士篱哄垛郝粱录纂不苓中中翱中事母独号不零关酵陷娶辎酱换卓零纂包多韶孽圈莆券听肠睬卵墨面犀狼猎裕簟华丝见丝囚Zb乓窖不器驱荤挛物不辛溜爹暴哮易讹士管蛊噪茶渤笨翟钤垫彩首锣不邓关啡目返峰蟹渠再虐毒巢
金额
65.4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zb2023-1235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郑州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崔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豆军建0371-88886156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招标编号:WXZB2023-123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A包: 中标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标价格:30万元
标段(包)<002>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B包: 中标人:河南明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价格:29.68万元
标段(包)<003>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C包: 中标人: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中标价格:5.76万元
二、其他: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3-123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5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A包 资产审计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30000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资产审计报告 所投标包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服务等 满足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0天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B包 资产评估报告 河南明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金城国际广场6号楼东403号 29680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资产评估报告 所投标包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服务等 满足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0天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C包 资产法律咨询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郑东新区商务中央花园2号楼1号楼11层 57600.00 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资产法律咨询 所投标包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服务等 满足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0天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梁涛、席海燕、万忠芝。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标包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 付采购代理服务费。A包:5440.00元、B包:5440.00元、C包:1020.00元。收费金额:119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
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 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 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财政局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371-6717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豆军建、李剑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豆军建、李剑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财政局
地 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371-671703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 豆军建 李剑
电 话: 0371-88886156
电子邮件: wxzbgl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 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郑州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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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总则 ................................................................13
1.1 适用范围 .......................................................13 1.2 采购项目说明 ...................................................13 1.3
磋商范围、标包划分、合同履行期限、验收标准、质量要求、服务地点和服务 周期 ...............................................................13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 1.5 费用承担 .......................................................13 1.6 保密 ...........................................................13 1.7 语言文字 .......................................................13 1.8 计量单位 .......................................................13 1.9 磋商预备会 .....................................................14 1.10分包 ...........................................................14 1.1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4 2. 磋商文件 ............................................................17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7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17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18 3. 响应文件 ............................................................18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8 3.2 磋商报价 .......................................................18 3.3 磋商有效期 .....................................................18 3.4 资格审查资料 ...................................................18 3.5备选方案 ........................................................18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19 4. 磋商 ................................................................19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 5. 磋商开始 ............................................................20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20 5.2 磋商程序 .......................................................20 6. 磋商小组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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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磋商小组 .......................................................21 6.2 磋商原则 .......................................................21 6.3 磋商 ...........................................................21 7. 合同授予 ............................................................21
7.1 定标方式 .......................................................21 7.2 成交通知 .......................................................22 7.3 履约担保 .......................................................22 7.4 签订合同 .......................................................22 8.重新竞争性磋商 .......................................................22
8.1 重新竞争性磋商 .................................................22 9.纪律和监督 ...........................................................22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2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2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23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3 9.5 质疑或投诉 .....................................................2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
附表一:政府采购政策 ...............................................24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26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26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27
评审办法前附表 .........................................................27
评审方法 ............................................................31评审标准 ............................................................31
2.1 初步评审标准 ...................................................31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1 3. 评审程序 ............................................................31
3.1 初步评审 .......................................................31
3.2 详细评审 .......................................................31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2
3.4 评审结果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A包: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B包: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C包: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40
A包:用户需求书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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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用户需求书 ........................................................48 C包:用户需求书 ........................................................5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5 一、响应函 .............................................................57 二、响应函附录 .........................................................58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9 三、授权委托书 .........................................................60 四、商务文件 ...........................................................61 五、服务方案 ...........................................................67 六、资格审查资料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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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3-123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700000.00元;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A包资产审计报告320000.00320000.00
2B包资产评估报告320000.00320000.00
3C包资产法律咨询60000.006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等)
5.1采购内容:
A包:包括所投标包内所涉及的资产审计,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
B包:包括所投标包内所涉及的资产评估,出具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C包:包括所投标包内所涉及的资产法律咨询,出具符合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5.2磋商范围:所投标包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服务等。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周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0天。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5.6验收标准:满足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项目服务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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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 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各标包特定资格要求
A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B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许可证明(提供财政部门备案 公告)。
C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 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 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 :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业务部。
3.方式:须持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纸质 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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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3年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届时供应 商代表应到场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财政局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371-6717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豆军建、李剑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豆军建、李剑
联系方式:0371-8888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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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2.1采购人名称:郑州市财政局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371-67170312
1.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豆军建、李剑 电话:0371-88886156 传真:0371-65997388 电子邮件:hnwxzb@yeah.net
1.2.3项目名称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评估及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1.3.1磋商范围所投标包用户需求书的全部内容及相关服务等
1.3.2标包划分A包资产审计报告
B包资产评估报告
C包资产法律咨询
1.3.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项目服务结束
1.3.4验收标准满足项目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1.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1.3.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7服务周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30天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1.9.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
1.9.2供应商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1.9.3采购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1.10分包不允许
2.1构成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其他材料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外,采购人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 .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要求澄清 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前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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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2.2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与磋商文 件的澄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6日09时30分 磋商文件的澄清: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澄清文件”形式发至 供应商。
2.2.3供应商确认收到 竞争性磋商文件 澄清的时间时间: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
2.3.1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澄清文件”形式发至供应商。
2.3.2供应商确认收到 竞争性磋商文件 修改的时间时间:收到修改文件24小时内。形式:书面形式。
3.1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
3.6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
3.6.3响应文件 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供应 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 文件格式”的规定。
3.6.4响应文件副本份 数两份
3.6.5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建议双面打印、采用胶装方 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 装订。
4.1.2响应文件 封套上写明采购人的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 包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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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2.2提交响应文件地 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开标室
4.2.3是否退还响应文 件
5.1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递交 地点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 16楼开标室
6.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2人 磋商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7.1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
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 (2)履约担保的金额:/。
9.5.4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 讯地址联系部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1-8888615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 楼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A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00元
B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00元
C包预算金额:6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元
10.2“暗标”评审
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
10.3成交公示
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人将成交人在本招标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 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10.4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竞争性磋 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 应商须知、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 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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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 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5同义词语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格式”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10.6采购人声明
(1)供应商因参与投标(磋商)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 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采购人声明磋商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采购 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 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3)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 (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磋商)的权利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 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磋商)、以及宣布采购无效或拒 绝所有磋商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7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002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标包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此费用含在投标(磋商)报 价中,不予单列。
10.8本项目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9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10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 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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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购 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
10.11响应文件电子版
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响应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 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2份 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载体为U盘 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 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 (项目名称) 包响应文件电子版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响应人名称: ”字样 注:响应文件电子版不予退还,不准加密,单独密封、单独递交。
10.12响应文件编制和递交
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标包(若有)的,须分别编制并递交各标包的响应文件。
10.1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 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 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 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 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 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0.14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其拥有服务的知识产权,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 用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及的起诉及索赔。磋商报价已包括所 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使用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 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 2.保密: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文件、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 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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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供应商知悉: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充分了解了对所有影响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项目时间表有关的特殊困难。如果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欺诈 行为,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投标。
10.15项目业绩
1.供应商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能体现出 评审因素。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 能体现出评审因素,如合同(协议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提 供审计报告盖章页或业主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的,均视为 无效业绩。 3.同一业绩可以同时参与供应商和人员业绩评审。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参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有进一步规 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
1.2 采购项目说明
1.2.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磋商范围、标包划分、合同履行期限、验收标准、质量要求、服务地点和服务周期 1.3.1 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项目的验收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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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6本项目的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7本项目的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磋商预备会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 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 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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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包
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11.1进口产品
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 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 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1.11.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11.2.1中小企业定义:
1.11.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 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1.11.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11.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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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 企业。
1.11.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 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的企业。
1.11.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1.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1.11.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 同或服务协议;
1.11.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11.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 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11.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11.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 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11.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11.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 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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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1.11.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1.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 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1.11.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 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1.11.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1.11.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 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 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如涉及)。
1.11.5正版软件
1.11.5.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 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 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 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 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 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 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 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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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 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 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1.11.6信息安全产品
1.11.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 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 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1.11.6.1所投产品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按《关 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执行。
1.11.7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1.11.7.1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范围的,按此文件规定执行。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用户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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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己 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 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 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2 磋商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用户需求”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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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附录中的磋商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 有关要求。
3.3 磋商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 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 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要求,供应商须在 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声明函,且资格承诺 声明函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承诺声明函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能进入评审。
3.5备选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 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磋商内 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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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 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
4. 磋商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 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第4.1.3项或第10.10款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 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 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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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磋商开始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 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递交 响应文件时,按下列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出 席,否则,其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5.2 磋商程序
5.2.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确认。
5.2.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5.2.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审: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 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审,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 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5.2.4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 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5.2.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2.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 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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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 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处理。若磋商小组没有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5.2.7磋商小组对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供应商只有通过资 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后方可进入下一轮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提交报价,最 后磋商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如有价格扣除,按价格扣除后计算,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由磋商小组按照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 行评审。
6. 磋商小组
6.1 磋商小组
6.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 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2 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磋商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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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 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采购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 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 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 人,也可以重新磋商。
7.2 成交通知
采购人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 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 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 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 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 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竞争性磋商
8.1 重新竞争性磋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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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行贿 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 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 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 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或投诉
9.5.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的,有权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9.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5.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 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 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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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9.5.4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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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项目具体内容
1本项目是否属 于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和监狱 企业的政府采 购活动
2中小企业的认 定标准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含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第二条规定,本办法 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 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 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四条规定,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 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 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 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关于财库﹝202 0﹞46号相关问 题说明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货物采购包,大中型企业提 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 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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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 中小企业制造。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 造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 货物,也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 扶持政策。 3.有些货物采购项目涉及多种货物和多个制造商,供应商从 批发商或者经销商处拿货,而非从制造商处直接拿货,难以获 知所有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供应 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 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 4.对于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采购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 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 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 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 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的认 定标准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
5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认定标 准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6相关风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后果: 供应商为取得中小企业身份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评审 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已取得中标资格的,无论该 行为是否影响中标,均取消其中标资格;该供应商还应承担由 此引起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时,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 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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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 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磋商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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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磋商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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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资格 性检 查评 审标 准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2.1.2符合 性检 查评 审标 准响应文件 签字和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规定,响应文件其他部分签字或盖章不作为符合性检查评审 标准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磋商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验收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
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6项规定
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7项规定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响应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的相关规定
磋商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1 款载明的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报价部分:10分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60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标准分评分标准
2.2. 2(1)磋商报 价评审 标准磋商报价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 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 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 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注: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 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2. 2(2)商务部 分评审 标准 (A包项目业绩9分供应商每具有一项资产审计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不具有得0分。
项目负责人 项目业绩9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项资产审计 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不具有得0分。
ISO9001质量管1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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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得1分,不具有得0分。
项目 团队 人员 配备项目负责 人5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得5分,不具有得0分。
项目团队 成员6分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得2分,最多 得6分,不具有得0分。
注:供应商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在社 保机构查询网站打印的缴费记录)。
2.2. 2(2)商务部 分评审 标准 (B包 )项目业绩9分供应商每具有一项资产评估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不具有得0分。
项目负责人 项目业绩9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项资产评估 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不具有得0分。
ISO9001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得1分,不具有得0分。
项目 团队 人员 配备项目负责 人5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 资格证书得5分,不具有得0分。
项目团队 人员6分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得2 分,最多得6分,不具有得0分。
注:供应商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在社 保机构查询网站打印的缴费记录)。
2.2. 2(2)商务部 分评审 标准 (C包 )项目业绩9分供应商每具有一项企业重组或股权转让或国 有资产转让等相关法律意见书业绩得3分,最 多得9分,不具有得0分。
项目负责人 项目业绩9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项企业重组 或股权转让或国有资产转让等法律意见书业 绩得3分,最多得9分,不具有得0分。
ISO9001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得1分,不具有得0分。
项目 团队 人员 配备项目负责 人5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得5 分,不具有得0分。
项目团队 成员6分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人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得2分,最多得6 分,不具有得0分。
注:供应商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在社 保机构查询网站打印的缴费记录)。
2.2.技术部服务方案10分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 步骤、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相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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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分评审 标准规章制度、各阶段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 等)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可执 行进行评审: 1.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 2.可以满足项目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 一步完善得8分。 3.虽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 要进一步完善得6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 施8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管理、工作内 容、工作方法且具有质量控制措施和处理方 法)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可执 行进行评审: 1.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 2.可以满足项目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 一步完善得6分。 3.虽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 步完善得3分。
服务进度控制措 施8分服务进度控制措施(包括进度计划、人员配 备、资源配备计划、在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 任务的承诺且具有进度控制措施和处理方法)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可执行 进行评审: 1.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 2.可以满足项目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 一步完善得6分。 3.虽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 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服务重点、难点 和控制点分析对 策及处理措施8分服务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对策及处理措 施(包括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且 具有相应对策及处理措施)内容全面性、合 理性、可操作性、可执行进行评审: 1.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 2.可以满足项目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 一步完善得6分。 3.虽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 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项目保密措施10分项目保密措施(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保密控制 及措施)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可执行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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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 2.可以满足项目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 一步完善得8分。 3.虽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 要进一步完善得6分。
项目团队机构设 置及制度8分项目团队机构设置(包括机构设置、人员分 工、岗位责任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制度、执 业质量控制制度和廉洁自律等)内容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可执行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 2.可以满足项目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 一步完善得6分。 3.虽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 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服务承诺8分服务承诺(包括服从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人员到场承诺、岗位人员在岗、更换履 职尽责承诺、后续服务承诺及措施等)内容全面 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可执行进行评审:1.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 2.可以满足项目需求,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 一步完善得6分。 3.虽然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但有很多方面需 要进一步完善得3分。

注:1.商务和技术部分各分项如有缺漏项,相应分项得0分。
2.响应文件中应附商务部分各分项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相应分项 得0分。
第 38 页共 93 页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 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 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高顺序推荐。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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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处理。
3.1.2供应商或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处理:
(1)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有《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 通知》(豫财购﹝2021﹞6号)规定情形的。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 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C。
3.2.3
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以全部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供应商 的得分。
3.2.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 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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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在磋商过程中,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 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 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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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A包:合同条款及格式
委托方:
受托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 (项目名称)以下或称“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目的、审计范围
1、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2、在委托方截止审计基准日,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在此基础 上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二、责任及义务
(一)委托方及被审计单位责任及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委托方应保证会 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委托方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妥善保存和提供 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经济资料),保证会计资 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2、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按受托方的审计计划要求,提供资产清查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 表、以及在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其他各种文件、资料。3、委托方故意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乙方有权不发表审计意见。
4、委托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受托方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在约定 用途之外使用审计报告造成不良后果,与受托方无关。
5、委托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二)受托方责任及义务
1、受托方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 计师法》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按照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并按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受托方对在执行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行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出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信 息泄露给委托方以外的第三人。
三、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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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根据受托方具体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专项审计 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二)受托方将根据委托方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受托 方在 年 月日前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三)如果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清产核资工作的 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相关约定事项。
(四)如果委托方未按受托方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资产清查所需资料而影 响本次审计工作,并导致延迟出具审计报告的,受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审计收费及付费方式
(一)具体收费金额
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支付方式:委托方应于本约定书签订后支付约定价款的50%,在受托方完成 审计工作,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报告无异议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二)收费变更
1、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受托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 时间和审计工作量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和工作量有明显的增加时,双 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费用。
2、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受托方人员抵达现场后,本约定书的审 计服务不再进行,委托方不得要求退还已预付的审计费用。
3、如果受托方在审计过程中,出现其他超出委托范围需要提供服务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五、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一)受托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涉及准则1502号—
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二)根据本次清产核资具体情况,受托方向委托方出具审计报告一式叁 份。这些报告由委托方按约定的用途使用,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审计报告造成的 后果,受托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方两份,受托方两份。本约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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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 报告,委托方、受托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 协商确定。
八、终止条款
(一)如果根据受托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使用的法律法规 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受托方认为己不适宜继续为委托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 的审计服务时,受托方可以采取向委托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 书。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书的情况下,受托方有权就其与本约定书终止之前 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使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受托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发的或在本约 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协议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 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顺序解决:
(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向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检查,加上资产清查单位内部控制
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可能存在资产清查的某些重要方法反映
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产生的受托方的审计责任
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委托方的会计责任。
(二)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双方需作约定的内容,由双方协商而定
,由此所形成的文件均作为本约定书的补充。
委托方: 受托方:
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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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资 产评估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 基础上,就
(项目名称)以下或称“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评估目的: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四、评估报告使用者: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与本次经济行为相关的审批机构和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根据资产评估工作时间安排,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乙方评估所需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乙 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 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以 纸质 方式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份。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资料,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
六、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1、本次资产评估收费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订后支付约定价款的50%,在乙方完成 评估工作,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无异议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3、因甲方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 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4、因甲方原因纳入资产评估申报范围乙方已进行评估,最终甲方予以扣除 部分按实际工作支付应得评估服务费。
七、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清查评估申报表、财务帐簿凭证、产权证明文件、经济合同
及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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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甲方应提供一份承诺函,以明确甲方的前述责任。
2、密切配合乙方进行评估工作,特别是在乙方进行现场勘察、往来帐款函证及其他资
产抽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专业人员配合。
3、甲方应当为乙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办公条件和协助;甲方应当
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乙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甲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应当对其提
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4、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在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 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资产评估 师的责任。
2、乙方有义务指派专人指导甲方人员,进行财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评估 申报表、搜集有关评估资料,并应作好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
3、评估报告仅供甲方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 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评估工作完成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在甲方支付全部评 估费用后,其所有归甲方,但评估报告仅能用于报告书中确定的目的,使用不 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 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可以解除资 产评估委托合同。乙方一般不退回甲方已支付报酬。
九、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有效期限: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十、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签订后,签约各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 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资产评估委托 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 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 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 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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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二、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 壹 份,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C包: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聘用方):
乙方(服务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资 产评估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 基础上,就
(项目名称)以下或称“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法律服务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
第二条 乙方联系律师
乙方指派
为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联系律师,为更有效地实现甲方利益或满足甲方的服 务要求,乙方可就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事项选派其他律师共同或单独为甲 方服务。
甲方对乙方服务的具体要求,除与乙方联系律师交流外,还可与乙方行政 部门直接沟通。
第三条 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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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一般应提前24小时将工作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和工 作程序的需要确定工作方式。乙方律师在工作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问题 上应主动与甲方协调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提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所需的完整、真实、有效的法律文件和 背景材料,且不存在遗漏或误导。
2、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给予充分的支持。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要求,忠于职守,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以行业公认的勤勉尽责的工作 态度,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 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乙方律师在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 询意见。
第六条 费用与支付
1、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2、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订后支付约定价款的50%,在乙方完成 法律服务工作,向甲方提交法律服务报告无异议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第七条 委托事务的结束
,本合同委托事务终止。
第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在服务期间所接触到的甲方的内部文件、资料等,均应妥善保管。未 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不知悉该项商业秘密的甲方其 他员工)以任何方式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非为甲方利益不得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非因合同约定理由,乙方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事项或者违反第 五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法律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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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进行赔偿。3、甲方不依约支付律师费或者其它工作费用的,视为本合同中止,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其它工作费用以及逾期利息。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 权将争议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郑州市签订,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A包: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8年2月22日成立,2018年9月11
日改制为集团公司,现注册资本金27.79亿元人民币。主要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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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运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

集团员工突破12683人,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内设20个部室,下设2个分公司(郑
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6个全资子公司(
郑州地铁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地铁集团颐嘉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兴龙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地铁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3个控股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中报轨道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河南郑洛城际铁路有限公司),3个参股子公司(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郑
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郑州时代交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二、基准日
本次清产核资审计基准日暂定为2023年7月31日。
三、审计范围
清产核资审计范围是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参股单位截止
审计基准日的净资产。
四、工作目标
全面清查核实公司系统的各项资产、负债、净资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拟转让郑州地铁 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工作提供详实的资产清查报告。
五、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审计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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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审计过程中,主要执行了以下工作程序:
(一)了解单位基本情况
组织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及各部室负责人召开进场会,传达本次审计的计划、思路、具体要求等,发放资料清单并分配任务至各部室负责人,要求在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
工作内容:通过调阅营业执照、章程、组织结构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了解治理架构;通过调阅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重大诉讼法律文件等,了 解风险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过调阅财务核算资料以及计算机信息系 统、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流程图等,了解经营状况;通过调阅资产台账、基建 资料,了解资产情况。
(二)制定计划
制定清产核资总体计划和具体计划。
在具体计划中,制定参加清产核资审计人员进行培训计划,对重点岗位进 行现场观测计划,对资产、负债及损益业务审计计划,按计划要求开展清产核 资审计工作。
(三)现场工作
成立清产核资审计清查组,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对郑 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
(四)汇总资料、出具报告
在现场清查的基础上,对工作底稿进行分析汇总,与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 司交换意见,汇总差异调整分录,经内部逐级复核,撰写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完成本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
七、工作重点
根据该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要求,本次审计重点关注内容:
(一)实施阶段工作重点
1、账务清理
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 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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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具体内容包括:
(1)财务部门提供总账、明细账、辅助账,全面核对数据一致,确保账账 相符,并把审计基日账面数值填入《清产核资明细表》中。
(2)业务部门提供债务单位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3)供应部门提供债权单位的应付款明细和在途物资明细;
(4)仓库按存货品名、规格或类别提供存货明细表和盘点表;
(5)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土地、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并与使用 部门核对一致。如有对外出租的,另外提供资产出租管理台账。
(6)工程管理部门按在建项目提供项目批复、设计、授权批准等文件,以 及购置合同、承建协议、竣工结(决)算、验收报告(证书)、工程进度款申 请单等资料,编制工程施工台账。待建、缓建、停建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编制台账。
(7)有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抵押以及诉讼等情况的,分别由对应管理 部门提供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抵押以及诉讼台账。
2、资产审计
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清产核资审计中把实物 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 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 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2.1货币资金审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1)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 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编制清查日库存现金盘点 表,如有差异,需查找原因。审计组派人员参与现金监盘。
(2)准备银行开户资料、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文件;取得银行存款对账单,定期存款要出具银行定期存款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银行存款 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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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及其明细分类账逐一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
(4)函证银行存款余额其他货币账户余额。函证对象特别包括近3年度注 销的账户。
2.2债权债务审计
债权债务包括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收应 付款、应付税费、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收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1)在账务清理完成账账核对一致的基础上,逐笔确认其真实存在性,做 出挂账说明,必要时附上有关证据资料。
(2)对挂账金额归集账龄,分析债权可回收性,对不需要支付的债务作出 说明。
(3)通过函证或查证的方法进行验证。
(4)对逾期和长期拖欠的应收款要查明原因组织催收。
(5)承包借款和职工个人借款要及时清理并限期收回。
(6)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2.3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审计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和土地等。
(1)在账务清理完成账账核对一致的基础,按照以账对物、以物核账的程 序,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账内(账外)资产管理台账编制账内(账外)固定资产盘 点表,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以及审计工作组实地观察盘点,记录资产存 放地点、使用状况、实盘数,盘点结束后三方签字确认,财务根据存货盘点表 录入清查系统,审计组随同监盘。
(2)盘点中账实不一的,由资产管部门负责明确盘盈盘亏原因,分别做出 情况说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原因,分管领导负责签批。情况说明与盘盈盘亏表一起保管,备审计核对。
(3)资产管理部门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车辆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 件,明确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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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部门应清查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清理出应提折旧 与实提折旧差额;清理出已提足折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 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
2.4在建工程审计
(1)工程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依据工程进度报告、质量验收报告或相关 文书,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2)财务部门依据在建合同、借款协议、工程进度,工程成本支出资料等 检查工程资本化核算情况。
(3)对于清查出的挂往来账的在建工程支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进行调整,纳入在建工程核算。
(4)工程物资的损失视同固定资产损失处理。
2.5存货审计
存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在产品、半成 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协作件以及代保管、在途、外存、外借、委托加工的 物资(商品)等。
(1)在账务清理完成账账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以账对物、以物核账的 程序,由存货保管员分类别分保管仓库编制存货盘点表,存货管理部门会同财 务部门实地观察盘点,记录存货放置地点、使用状况、实盘数,盘点结束后三 方签字确认,财务根据存货盘点表录入清查系统,审计组随同监盘。
(2)盘点中账实不一致的,由存货管理部门负责查明盘盈盘亏原因,分别 做出情况说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原因,分管领导负责签 批。情况说明与盘盈盘亏表一起保管,以备审计核对。
2.6对外投资审计
对外投资包括以各种资产形式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交易 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1)实地盘点各种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投资凭证,编制盘点表,将其与 账面核对,检查其产权归属、投资资量、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投资成本,查 明是否存在损失及损失原因,取得清查基准日市值,与账面投资成本核对,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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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减值损失。如有委托专门机构代管的,还应函证保管机构,以证实凭证真实 存在。
(2)长期股权投资核查内容包括: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权力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股权比例、分 红等项内容;清查中对无合同、产权关系不明确的投资应通过清查予以明确,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依据投资合同及原始投资单据确认投资成本,并与被投资单位进行核 对,依据被投资企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按权益法检查对全资、控股公司(持 股例50%上或具有实质控制权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拥 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进行核对,如存在差异应查明原因,报上级部门 审核处理。
(4)对参股企业的投资和无重大影响的投资,应核实双方入账金额、持股 比例,依据被投资企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按规定的核算方法检查账面价值,如存在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照正确的金额进行更正,以确保投资企业的合法 权益。
(5)对本应属于投资,但一直挂往来账未作投资处理的项目,应按规定入 账,股权比例达到20%及以上的应补作权益法核算。
2.7无形资产审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1)逐项清查、核实无形资产的入账依据、金额。无形资产的入账应依据 中介机构的鉴定、评估报告、购买合同或注册登记成本资料等。
(2)应核实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摊销,若存在应摊未摊费用和应提未提费用 差异应查明原因,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经济鉴证证 明,确认为损失。
(3)对于已证明被其他新术所代已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或已丧失了使用价 值转让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依据有关技术部门提供的鉴定材料,如专业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评估报告、咨询报告等,或已经超过了 法律保护的期限证明文件,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确认为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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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由集团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2.8借款审计
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1)检查相关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文件。
(2)将明细账与借款合同核对,核实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借款条件、借款费用的核算。
(3)向银行及有关债权单位进行函证,并与明细账核对,查明不符原因,并书面说明。
(4)查明借款逾期的原因,未计利息的原因及其处理,并书面说明。
2.9或有负债审计
或有负债包括担保、抵押、涉诉资产等行为造成的损失。
(1)逐项查明担保项目、条件、责任、期限、担保金额,了解、分析被担 保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偿债能力;评估担保风险及预计损失,对实际 已承担的责任及造成的损失,提供相关证据,确认为损失。
(2)逐项查明抵押资产名称、净值、抵押原因、期限、因抵押取得的相关 资产项目、金额、状况等,评估抵押的潜在损失及实际损失,依据拍卖或变卖 证明,确认为损失。
(3)逐项分析法律诉讼案件的诉讼项目、原因、状况,分析预计的诉讼损 失,查明已存在的损失,并按其所在资产科目的清查要求处理损失。
(4)其他或有事项的清查,应根据事项的性质索取相关资料,判断是否存 在损失,并比照相关科目的清查方法进行处理。
(二)汇总阶段工作重点
审计人员应对所清查范围的各种审核成果资料认真进行分析、汇总、整理,形成书面的审计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包括计划阶段的工作底稿、符合性测试 的工作底稿、实质性测试的工作底稿和汇总性工作底稿。
2、编制工作底稿应遵循实事求是、事件重要、过程完整、文字简练、叙述 清楚、落笔严慎的原则。
3、各专业人员分别整理各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将审核情况交给项目经 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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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就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委托方汇报。
(三)沟通阶段工作重点
1、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同委托单位及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最终达成一 致意见。
2、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遗留问题,应召集相关人员以专项会议的形式协商 解决,并作会议记录;
3、在达成一致意见后,进入起草报告阶段。
(四)报告阶段工作重点
1、项目负责人汇总各专业人员的数据资料,并出编制审计报告初稿;2、就报告初稿与委托方进行沟通;
3、对审计报告进行三级审核出具正式报告;
4、项目负责人对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归档。
八、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审计人员对工作范围内的资产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审计工作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
1、接受委托阶段
了解资产目前状况,掌握并明确委托业务性质、目的、范围等基本事宜,签订业务约定书。组织审计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计划、所需资 料清单等。
2、清产核资审计阶段
对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项目组协同清查核资工作人员对被审 计单位资产、负债进行登记造册,资产管理部门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对登记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材料等进行盘点合适,并与权证进行核对;对现金进行 盘点、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对债权债务进行查实、函证,落实债权债务。
3、汇总沟通阶段
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同委托单位及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最终达成一致 意见。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遗留问题,应召集相关人员以专项会议的形式协商 解决,并作会议记录;在达成一致意见后,进入起草报告阶段。
4、提交报告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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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根据现场工作及沟通结果,起草清产核资报告,并经三级审核,最 后提交报告初稿给委托方审查。
在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充分沟通基础上对报告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出 据正式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B包: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8年2月22日成立,2018年9月11
日改制为集团公司,现注册资本金27.79亿元人民币。主要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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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运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

集团员工突破12683人,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内设20个部室,下设2个分公司(郑
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6个全资子公司(
郑州地铁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地铁集团颐嘉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兴龙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地铁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3个控股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中报轨道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河南郑洛城际铁路有限公司),3个参股子公司(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郑
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郑州时代交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二、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为股权转让,基准日暂定为2023年7月31日。
三、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参股单位截止评估基准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
四、工作目标
对拟转让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郑州地铁集团有限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五、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7、《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8、《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9、《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 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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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11、《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2、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评估工作程序
评估过程中,主要执行工作程序:
(一)了解单位基本情况
进场后组织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及各部室负责人召开进场会,传达本次评估 的计划、思路、具体要求等,发放资料清单并分配任务至各部室负责人,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对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工作内容:通过调阅营业执 照、章程、组织结构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了解治理架构;通过调阅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重大诉讼法律文件等,了解风险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 性;通过调阅财务核算资料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流程图 等,了解经营状况;通过调阅资产台账、基建资料,了解资产情况。
(二)制定计划
制定评估总体计划和具体计划。
在具体计划中,制定对参加评估的人员进行培训计划,对重点岗位进行现 场观测计划,对资产、负债及损益业务评估计划,按计划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三)现场工作
成立评估组,根据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账册、凭证等 会计资料以及经第三方审计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产评估法》的要求对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四)汇总资料、出具报告
在现场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数据进行分析汇总,与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 司交换意见,汇总差异调整数据,经内部逐级复核,撰写评估报告,完成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
七、工作重点
根据该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要求,本次评估重点关注内容:(一)实施阶段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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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清查
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 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 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具体内容包括:
(1)财务部门提供总账、明细账、辅助账,全面核对数据一致,确保账账 相符,并把审计基日账面数值填入《资产评估明细表》中。
(2)业务部门提供债务单位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3)供应部门提供债权单位的应付款明细和在途物资明细;
(4)仓库按存货品名、规格或类别提供存货明细表和盘点表;
(5)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土地、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并与使用 部门核对一致。如有对外出租的,另外提供资产出租管理台账。
(6)工程管理部门按在建项目提供项目批复、设计、授权批准等文件,以 及购置合同、承建协议、竣工结(决)算、验收报告(证书)、工程进度款申 请单等资料,编制工程施工台账。待建、缓建、停建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编制台账。
(7)有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抵押以及诉讼等情况的,分别由对应管理 部门提供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抵押以及诉讼台账。
2、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旨在规范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各单位在账务清理、清 产核资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明确、落实各项资产的产权关系。资产管 理部门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车辆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明确产权归 属,以备评估工作组核查。
3、价值评估
价值评估是对企业主要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 行重新估价。本次评估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具体评 估单位包括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 司截止基准日的相关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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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总阶段工作重点
1、评估人员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有关价格资料,再采用选定的 评估方法对各项资产及负债予以评定估算。根据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复或遗漏评估,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并形成评估工作底稿。
2、编制工作底稿应遵循实事求是、事件重要、过程完整、文字简练、叙述 清楚、落笔严慎的原则。
3、各专业人员分别整理各自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并将评估情况交给项目经 理汇总;
4、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就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向委托方汇报。
(三)沟通阶段工作重点
1、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同委托单位及被评估单位进行沟通并最终达成一 致意见。
2、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遗留问题,应召集相关人员以专项会议的形式协商 解决,并作会议记录;
3、在达成一致意见后,进入起草报告阶段。
(四)报告阶段工作重点
1、项目负责人汇总各专业人员的数据资料,并出编制评估报告书;2、就报告初稿与委托方进行沟通;
3、对评估报告进行三级审核出具正式报告;
4、项目负责人对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归档。
八、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评估人员对工作范围内的资产开展评估工作,总 评估工作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
1、接受委托阶段
了解资产目前状况,掌握并明确委托业务性质、目的、范围等基本事宜,签订业务约定书。组织评估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计划、所需资 料清单等。
2、资产清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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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评估项目组协同审计项目组以及被评 估单位工作人员对资产、负债进行登记造册,资产管理部门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对登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材料等进行盘点合适,并与权证进行核对;对现金进行盘点、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对债权债务进行查实、函证,落实债 权债务。
3、现场评估阶段
评估人员根据国家资产评估有关原则和规定,针对已确定的评估范围及具 体对象,掌握各项资产历史和现状,并进一步审阅填报的资产评估资料,对审 阅后的有关数据进行必要的核查、鉴别,对实物资产进行质量、数量核对,察 看、记录、分析。
同时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有关价格资料,再采用选定的评估方 法对各项资产及负债予以评定估算。根据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 总分析,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复或遗漏评估,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 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4、汇总沟通阶段
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同委托单位及被评估单位进行沟通并最终达成一致 意见。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遗留问题,应召集相关人员以专项会议的形式协商 解决,并作会议记录;在达成一致意见后,进入起草报告阶段。
5、提交报告阶段
评估组根据现场工作及沟通结果,起草评估报告书,并经三级审核,最后 提交报告初稿给委托方审查。
在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充分沟通基础上对报告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出 据正式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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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包:用户需求书
1、全方位掌握项目有关情况,结合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起草、审查、修改法律意见 书。
2、参与采购人认为需要供应商参加的重大决策的法律事务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并 针对具体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法律风险提示意见。
3、在全程指导过程中,通过座谈、交流、论证、书面、视频会议、口头、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提出解决各个环节出现疑难问题的建议和方案,把不稳定因素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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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
4、负责配合采购人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
5、在服务过程中,应建立重大问题及时反馈、汇报制度,尤其是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 采购人反馈汇报。
1、供应商指派的项目主办律师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 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在业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全力配合各类方案的 制定工作,提出依法、合规的修改建议。
2、供应商应以专业的经验和勤勉敬业精神,保证专项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开展,同时应 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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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参加有关会议,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及时汇报委托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3、妥善安排工作时间,保证专项法律顾问职责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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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3、不得以法律顾问的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 活动。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 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 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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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项目全程工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按采购人规定要求出具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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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包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69 页共 93 页
目录
一、响应函
二、响应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商务文件
五、服务方案
六、资格审查资料
第 70 页共 93 页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的磋商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及任何缺陷,实现项目 目的。
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响 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 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 证,你方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 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5.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71 页共 93 页
二、响应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包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磋商总报价(大写): (小写): 注:供应商应在此填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
质量标准
验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周期
权利义务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承诺响应我方承诺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

注:磋商总报价应与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一致,否则供应商承担被拒标 的风险。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第 72 页共 93 页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73 页共 93 页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
第 74 页共 93 页
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 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包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年 月 日
备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可不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 75 页共 93 页
四、商务文件
(一)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质量标准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第 76 页共 93 页
(二)项目团队人员
2.1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组成表
姓 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证书本项目中拟 担任的职务参与的项目名 称备注

第 77 页共 93 页
2.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证 书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类似项目概况说 明甲方及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如有)、技术职称证书(如有)、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3项目团队人员简历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证 书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类似项目概况说 明甲方及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如有)、技术职称证书(如有)、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 78 页共 93 页
(三)磋商报价
3.1报价说明
(1)供应商报价应包含用户需求书、合同条款及格式等服务内容相关的所 有费用。
(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在合 同实施期间不得因政策、法规、汇率及市场等的变化而作调整。除不可抗力或 合同约定外合同价格应为不变的总价。
3.2磋商报价表
供应商参考有关规定,自己考虑报价并制作磋商报价表,格式自拟。
第 79 页共 93 页
(四)综合材料
4.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名称) 包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 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 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2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我方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成交,我方保证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的规 定,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80 页共 93 页
(五)其他商务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 81 页共 93 页
五、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 考以下要点编制本项目所投标包的服务方案:
(1)服务方案;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3)服务进度控制措施;
(4)服务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对策及处理措施;
(5)项目保密措施;
(6)项目团队机构设置及制度;
(7)服务承诺。
第 82 页共 93 页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 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 83 页共 93 页
(二)资格承诺声明函
致:郑州市财政局: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 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
第 84 页共 93 页
(三)供应商投标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 犯罪行为。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
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第 85 页共 93 页
(七)投标(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 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信用信息查询
注:1.磋商开始后至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 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具体查询内容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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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小微企业声明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 公 司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第 87 页共 93 页
备注:该声明函是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该 声明,可不填或直接删除本声明。
第 88 页共 93 页
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备注:如不符合条件可不提供或删除。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如不符合条件可不填或删除本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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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0 页共 9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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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页共 93 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
本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拨展力法(财库c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 (联合体)参加郑州市财政局 (单位名称)的郑也寒团有殴公司笱产审计、评怙及齿整询
服务项目、A包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郑惧蚁集团有吸公司资产精土讯故及溢艳咨旬跷项日、A包 (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00余人,营业收入为31,945.77万元,资产总额为115,289.2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般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天映陈会计师事务牌《;殊普通合伙)
日期:2023年09月1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该声明函是针对中小赞型企业的,非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不用提供该声明,可不填或
直接删除本声明。
283
第 92 页共 9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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靼》群褂‘面旱事颤《喇号独)(初号纂)男譬荤钞蘸《蔡釜函辈层回必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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恤犀不苓獭中中(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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