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6 04: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0625-20217C63
二、项目名称:解放路院区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424850(元) | 杭州佳顺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长乐村2幢一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解放路院区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 解放路院区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标识标牌制作 | 按招标人要求按需分批次按需零星制作供货。 | 1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少敏,钟立扬,姚明海,汪一灵,阙维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按招标文件暂定招标参考数量计算汇总用于报价比较和评审的金额为:424850元;(3)单价合同,结算累计至本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或服务期满(1年)后本合同履行完毕;(4)具体单价详见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许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6日附件信息: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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