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拱辰街道(长丰村)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拱辰街道(长丰村)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拓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长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主管管道总长1640m,其中HDPE双壁波纹管DN200管1419m,PVC-U管DN50管221m;支管管道总长30923m,其中DE160PVC接户管8363m,DE110PVC接户管22560m,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3座,检查井1280座,新建化粪池8座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
2.4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监理人在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2.5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是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9月11日起在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整),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
7.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5时30分在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5、0594-2221219、18159395200。
7.3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9. 公告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保函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电话:15080362816,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拓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电话:0594-2592595, 联系人:小陈。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拱辰街道(长丰村)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拓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长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主管管道总长1640m,其中HDPE双壁波纹管DN200管1419m,PVC-U管DN50管221m;支管管道总长30923m,其中DE160PVC接户管8363m,DE110PVC接户管22560m,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3座,检查井1280座,新建化粪池8座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
2.4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监理人在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2.5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是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9月11日起在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整),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
7.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5时30分在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5、0594-2221219、18159395200。
7.3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9. 公告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保函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电话:15080362816,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拓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电话:0594-2592595, 联系人:小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