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GJZ2024J-JK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换热站保温材料(含安装)采购(含新建换热站)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换热站保温材料(含安装)采购(含新建换热站);
2.2采购内容: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67万元;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2.6采购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7计划到货时间:2024年3月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9适用范围: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及子公司和专项债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经销或代理等相关内容),其营业范围中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技术支持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调试、安装并承担其费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有一项及以上良好的相关业绩;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授权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可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97782490@qq.com(标题注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仅限法人报名时提供);(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6)代理商提供相关企业的产品授权或项目授权(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09时30分整(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即开标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网(元博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5388447
采购人名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84634306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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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85388447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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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4年换热站保温材料(含安装)采购(含新建换热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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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67 |
最高限价(万元) |
67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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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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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03-01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97782490@qq.com(标题注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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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3-25 09:30 |
开标时间 |
2024-03-25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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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徐司伦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85388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