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天津铁塔、铁塔能源、铁塔智联2024年土建等综合类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T-20240923-03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执行完毕时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1.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塔类、维护整治项目的土建类、配套类、外市电类施工服务;微站类、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换电柜、光伏发电、拓展挂载类及集成类施工服务,具体包括:
(1)土建类:新建、改造、维护整治类项目涉及的土建机房、机房(机柜)基础、杆塔基础、设备支架等土建相关施工及提供部分乙供材料。
(2)配套类:新建、改造、维护整治类项目涉及的开关电源、电池、配电箱、机柜、机架等动力配套类施工服务。
(3)外市电类:转供电、直供电一户一表、变压器方案的初勘配合、辅材购置,以及户表、变压器至基站配电箱的路由协调、施工等,其中高压电力电缆乙供。
(4)微站类:微站基础(含预埋件安装)、路灯杆与监控杆的替换与利旧施工、天线及相应线缆安装/拆除、杆体拆除等微站类施工服务,施工辅材及部分主材乙供(其中铁塔商合平台上的物资仍由铁塔提供)。
(5)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新建、改造类项目涉及的电源配电箱、电表、配电开关、充电桩主设备、充电接口插座等施工服务及提供配套辅材。
(6)换电柜:新建、改造类项目涉及的机柜基础、机柜、设备等换电柜相关施工及提供部分乙供材料。
(7)光伏发电:新建、改造类项目涉及的光伏发电板、支架、设备等光伏发电相关施工及提供部分乙供材料。
(8)拓展挂载类及集成类:新建、改造、维护整治类项目涉及摄像头、集成项目、配套设备、供电系统(从配电箱、配电柜至摄像头)、网线等相关施工及提供部分乙供材料及调测等。
注:上述采购内容中涉及乙供材料的要求详见各模块简要工作内容描述,最终以采购订单及设计文件要求为准。
1.1.3预估规模: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20476万元(投资类:20099万元;成本类:377万元)(含税)。
1.1.4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1.5 计划工期:具体工期以甲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1.1.6 建设地点:天津市。
1.1.7 保修期:具体项目保修期为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1.8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9 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2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实施区域 |
投资类份额(含税,万元) |
成本类份额(含税,万元) |
份额合计(含税,万元) |
|||||||||||
一体线条 |
拓展线条 |
能源线条 |
份额小计 |
一体线条 |
拓展线条 |
能源线条 |
份额小计 |
一体线条 |
拓展线条 |
能源线条 |
份额合计 |
||||
光伏及换电柜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 |
光伏及换电柜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 |
||||||||||||
标段一 |
和平、河西、津南、蓟州 |
3607 |
119 |
436 |
90 |
4252 |
63 |
7 |
10 |
80 |
3670 |
126 |
446 |
90 |
4332 |
标段二 |
滨海新区、宁河 |
3593 |
104 |
450 |
90 |
4237 |
63 |
7 |
9 |
79 |
3656 |
111 |
459 |
90 |
4316 |
标段三 |
武清、北辰、河北、河东 |
3497 |
111 |
496 |
118 |
4222 |
61 |
8 |
8 |
77 |
3558 |
119 |
504 |
118 |
4299 |
标段四 |
南开、红桥、宝坻、静海 |
3430 |
133 |
405 |
83 |
4051 |
60 |
9 |
8 |
77 |
3490 |
142 |
413 |
83 |
4128 |
标段五 |
西青、东丽 |
3005 |
52 |
208 |
72 |
3337 |
53 |
4 |
7 |
64 |
3058 |
56 |
215 |
72 |
3401 |
合计 |
17132 |
519 |
1995 |
453 |
20099 |
300 |
35 |
42 |
377 |
17432 |
554 |
2037 |
453 |
20476 |
注:
(1)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兼中,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2)涉及行政区域与天津铁塔分公司管辖区域存在交叉的,以天津铁塔分公司管理的行政区为准。
(3)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出资类型不同分别签署投资及成本类合同,一体线条、能源线条、拓展线条分别签订合同。
(4)拓展挂载类及集成类项目、高压外市电、光伏发电项目中涉及与现今采购结果重合的内容,待现今采购结果执行完毕或到期后再启用本次采购结果。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土建、配套、外市电、微站、换电柜、光伏发电、拓展挂载类及集成类项目(不含综合施工模块)最高折扣限价为100%;综合施工模块最高折扣限价90%;低速电动车充电桩类项目最高折扣限价为44%。基准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2024年土建等综合类施工总承包服务模块基准价格明细表,其中安全生产费、规费不打折。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然人股东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为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1.7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含其下属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
2.1.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9投标人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2.1.9.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9.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均可);
2.1.9.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10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间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土建类、配套类、外市电类三类工程的施工业绩,每个类型业绩的总金额(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采购订单/结算单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否则不计取该订单/结算单业绩金额)须满足以下要求(每个类型业绩单独提供、单独计算总金额):
①土建类施工业绩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②配套类施工业绩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③外市电类施工业绩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注:(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标的页或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及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2)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土建类/配套类/外市电类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土建类/配套类/外市电类业绩所占金额,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3)业绩有效时间: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4)其中土建类指塔类土建、机房土建。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施工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线下支付”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线下支付,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
汇入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22141
转账事由:标书费—大土建
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请及时将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发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并电话告知,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仅支持数电发票,请确保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开票信息无误,我公司将依据平台开票信息进行开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6 电子采购规则:
5.6.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6.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58号;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海棠科创园HC1701-1707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2号701室 |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
邮 编:300000 |
邮 编:210003 |
联 系 人:朱先生 |
联 系 人:张继旺、刘强、刘盛林、勾慧敏、刘博瑶、姜海洋、丁宁鄂、刘永飞、杨伟 |
电 话:022-23468086 |
电 话:18100106423(张继旺)/19902193118(刘强)/13042293122(刘盛林)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8100106423@163.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异议接收邮箱:18100106423@163.com |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