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污染特征污染物调查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42023000144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和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老师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污染特征污染物调查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6 09:08:4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N5101842023000144

二、项目名称: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污染特征污染物调查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蓉诚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虹路3号B栋7层 1,7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蓉诚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污染特征污染物调查项目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园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针对性开展园区特征污染物调查。其工作程序及技术服务要求如下: 1.确定排查范围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结合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企业类型及敏感点分布情况确定排查范围、目标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和其他需要排查的设施。 2.开展现场排查 针对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重点企业等,排查土壤污染预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运行情况,相关预防土壤污染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分析判断是否能有效防止和及时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并形成土壤隐患排查台账。 3.实施布点监测 根据土壤隐患排查情况,识别园区特征污染物,分析园区污染隐患问题,结合前期调查结果及隐患点分布,开展布点监测,监测因子为企业或园区特征污染物。 其监测方案制定后邀请行业类专家对监测方案进行审核,最终按照通过审核后的监测方案开展土壤监测工作。 注:特征污染物调查要求 ①监测因子 参考GB15618-2018、GB36600-2018和DB51/2978-2023标准,监测因子为园区或企业特征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镉、铊、铅、六价铬、镍、氟化物、多环芳烃等因子(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因子,以实际特征污染物为准)。 ②监测点位 A根据前期收集资料,确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环境风险重点监管单位、污水处理厂、固废堆场、园区内其他涉及隐患的企业特征污染物,布置相应的监测点位。 B根据前期资料调查,确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地上管网、地下管网特征污染物,布置相应的监测点位。 C根据前期资料调查,确定园区运输主干道,根据主干道通行情况确定特征污染物,布置相应的监测点位。 D结合园区排气筒分布情况,考虑主导风向、最大落地浓度距离,结合企业分布情况,确定特征污染物,布置相应的监测点位。 E若调查范围内下风向存在居住集中区或连片农用地,则在居住集中区或连片农用地确定特征污染物,布置相应的监测点位。 F对于重点监管单位,增设土壤监测点位。 G在园区土壤隐患排查范围外四个方向确定特征污染物,布置相应的监测点位。 ③样品采样分析 土壤样品流转和保存按照GB/T 32722、HJ/T 166和HJ 25.2和分析方法要求执行。土壤样品制备按照HJ/T 166和分析方法要求执行。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分析方法选择GB 15618、GB36600中要求方法。 4.编制隐患排查和特征污染物调查报告 根据土壤隐患排查及监测结果,编制土壤隐患排查和特征污染物调查报告。 5.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 根据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每个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6.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并移交采购人。 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开展工业园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特征污染物调查评估报告,且经采购人及其组织的专家组审查合格,并移交完成的纸质版报告书和电子版资料。 《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考核(验收)标准:采购包1:《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1,7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庞建英(采购人代表)张利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78万元;2、监督管理部门:崇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313883,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安中路1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崇州市南苑路68号

联系方式:18200370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和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蜀州南路西一巷73号

联系方式:028-82229299-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028-82229299-812

四川和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污染特征污染物调查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蓉诚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蓉诚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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