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
乙方:福州市童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GK]2020018的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新建漳州第一中学高中部天文、天象馆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教学专用仪器 | 1 | 批 | 国内 | 850000 | 850000 | 星特朗等 | CGX1100等 | 节能 | ||||
合计: | 85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第一中学新高中部校区;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货物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原装品牌设备的证明资料或文件。6.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甲乙双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 6.1.4试运行:6.1.4.1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乙方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6.1.4.2本次所供应设备系统与现有总包单位在建系统无缝对接。满足上述条件及自检合格后,设备转入为期二周的试运行。 6.1.4.3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5最终验收:甲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95% |
2 | 4 | 合同总额4%做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支付 |
3 | 1 | 合同总额1%在售后服务保修期期满后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3年。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5违约终止合同 。10.5.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0.5.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0.5.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不合格产品进行双倍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合同签定后,在规定的供货期限内,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安装调试期间产生的费用(含货物运输等)由乙方承担。 14.2设备交付使用后,乙方组织专业的培训,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保证甲方相关的人员能够熟练使用设备和日常维护工作。 14.3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原装、全新的(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瑕疵,提供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相关资料齐全。 14.4乙方承诺本项目所有设备质量保证期限为1年;经验收合格后1年内严格执行国家对设备、产品质量的“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规定,提供的设备或仪器如发生非人为故意损坏的质量问题、7日内包退,30日内包换,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设备维修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更换全新的同款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如未能履行“三包”规定的,则甲方有权扣留质量保证金做为补偿。 14.5乙方承诺本项目所有设备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免费售后保修(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售后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在售后保修期内如出现故障,乙方免费提供咨询、上门维修服务,包括免费上门更换货物及零部件。乙方接到甲方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检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乙方负责提供同档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 | 乙方: | 福州市童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76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厦坊路18号(现磐石路18号)1#楼314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清武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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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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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607588051 |
联系方法: | 1876042951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89000700008601-0003 |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