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6520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段丽刚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晓红0311-665607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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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6520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审【2023】12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 沙审审批【2023】1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沙河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沙河市地方道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建设规模:项目全长16.688公里,其中1、新庙柴线全长15.6公里,路面宽6米。起点位于赵窑村,路线向西,终点止于温家园西连接线。主要为路基路面,修复路缘石等工程;2、御通线全长1.088公里,起点位于五里碑村西北,路线向南,终点位于魏庄村。主要为路基路面,补充警示桩、标线等工程。 2.1.3计划工期: 3个月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审定施工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财务能力、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公路养护资质的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0年10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条/段)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同类业绩;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 1 年(2022年10月 0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陆“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惠招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 (http://www.hebpr.cn) ,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 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187855。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咨询电话:0311-66187855 。4.具体流程请登录惠招标,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提出。4.2 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投标单 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4.3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制。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供应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3 00:00至2023-10-27 23:59,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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