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0-440000-04-01-519421
预算金额21608.78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腾蛟
招标代理机构鼎耀宏(汕尾)建筑云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宜东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0000-04-01-519421
投资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三标段)
标段(包)名称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三标段)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辖区内老旧小区
资金来源
由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构成
由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标段含括地块四、地块九、地块十的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含无障碍)、人行道、给排水管网(含雨污分流、排涝(洪)等)、环境三化(绿化、美化、亮化)、拆违拆临,改造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设施,进行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入地)、垃圾分类等;完善社区和物业服务用房、公共警务用房、智能信包箱和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卫生健康、交通安全设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海绵化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建设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1608.78万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94386995.44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 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②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2.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 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 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
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 (含招标公告) 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为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6.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6.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 为拟派技术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7.1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人员至少  3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 (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 9月 28 日 9时00 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0 月18 日10 时 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0 月18 日10 时 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8522。
开标时间
2023年10 月18 日10 时 30分
开标地点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K204D100(318)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人
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汕尾市城区城苑街中段
招标人联系人
马腾蛟
联系电话
0660-3345382
招标代理机构
鼎耀宏(汕尾)建筑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夏楼美南片8巷0815号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宜东
联系电话
0660-3462888、15521423920
招标监督机构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0-339299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 “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异议”按钮提出异议,若异议时间倒计时结束,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8、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8522。

 
 
 
 
 
 
 
  
 
 
 
 
 
 
 
 
附件 1
联合投标协议书 (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 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 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 承担           工作。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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