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 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彭州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 需进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 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彭州连接线工可研究地震安全性评价;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三)项目规模:彭州至汶川高速公路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及汶川县境内,项目起于成都市郫都区古城,经彭州市丽春镇、桂花镇、磁峰镇、通济镇、小鱼洞、龙门山镇后设置超特长隧道穿越龙门山至汶川县雁门乡接汶九高速并延伸至克枯乡接汶马高速,路线全长106.385公里。本次地震安评工作位于通济至汶川段,路线长度约55km,根据现场地质调查情况,本项目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尤其是地质构造和不良地质对路线方案影响大。地质构造主要为本项目穿越的龙门山构造带,龙门山构造带南起于四川泸定,北止于陕西勉县,呈N40~50°E方向斜贯区域,长约500km,断面西倾,倾角不定,是一条重要的活动断裂带,主要由前山断裂、中央断裂、后山断裂和龙门山山前隐伏断裂等四条主干断裂组成宽约30~40km的冲断带,本项目穿越断裂带的前山断裂、中央断裂、后山断裂。整个断裂带发育特征极其复杂,各段地震活动性不一,且具有活动性强、发震等级高的特点,而本项目路线走廊与该断裂带走向呈近于正交关系,无法绕避,该断裂带对本项目工程安全有重要影响;
(四)工作内容:采用资料搜集、现场调查、航、卫片解译、物探、探槽、测绘、地质年代测年等手段进行工程沿线龙门山断裂带几何展布及各段活动特征研究;评价龙门山断裂带发震能力,包括最大发震能力评估、未来百年最大同震位错量评估、地震灾害评价等;将重点地段地震小区划。进行场地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计算,确定彭州市小鱼洞镇、龙门山镇及汶川县雁门乡三个重点场地的地震烈度值及基岩水平峰值加速度值及基岩水平加速度反应谱等,并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包括各方案和构筑物类型对比分析建议,为设计选线提供依据。活动断裂带定位及工程场地和重要构筑物的地震安全性影响评价,其中拟评价的构筑物列表见附件3。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无。
(二)资格要求:须为“四川省地震局关于公布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的公告”(2020年5月25日公告)中所列示的省内及省外单位。
(三)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30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本工程实行固定总价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沿线地震安全性评价调研、资料搜集、现场工作费、试验研究费、数值模拟与计算费、人员工资、报告及图件出版费、工作成果评审、税费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最高限价为:61.11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为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人员要求: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三个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如:地震安评或活动性断裂研究等类似项目业绩,2015年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其中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为四川境内业绩。
(七)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及至少三个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   9月11日10:30时(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808052378,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全本;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进入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外部采购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定办法如下:
1.首先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目录内的单位和库外单位均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项为营业执照、业绩(具有至少三个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全本)且须为“四川省地震局关于公布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息的公告”中所列示的省内及省外单位。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预计合同总金额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如表2。
表2
我公司基本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报价。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四)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
      2、询价采购商报价函(格式)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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