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06-g4028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办公及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建设工程咨询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办公及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建设工程咨询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06-G4028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4包,第1包:档案库房地面承重检测,档案库房现状结构承重检测,包括房屋基础检查、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结构损伤检查、结构变形检测、构件连接检查等;第2包:办公及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建设方案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加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第3包:办公及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建设造价咨询,包括编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协助编制竣工决算等;第4包:办公及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建设工程监理,包括进度、质量控制以及安全、合同管理等。具体要求如下: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
地点
预算金额
01
档案库房地面承重检测
房屋基础检查、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结构损伤检查、结构变形检测、构件连接检查等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交付库房承重检测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按合同甲方要求)
17万元
02
办公及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建设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含加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交付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10个工作日交付施工图设计
4.92万元
03
办公及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建设造价咨询
编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协助编制竣工决算等
设计完成后7个工作日交付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竣工后,7个工作日完成竣工结算编制
1.7万元
04
办公及业务用房调整改造建设工程监理
进度、质量控制以及安全、合同管理等
视工程物资采购情况确定
4.25万元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特定资格:
第1包:检测供应商具备房屋基础检查、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结构损伤检查、结构变形检测、构件连接检查等能力。
第2包:设计供应商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工程设计注册执业资格,具有3年以上类似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
第3包:造价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等相关内容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造价咨询注册执业资格,具有3年以上类似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
第4包:监理供应商具备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3年以上类似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
五、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领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7日
(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军队采购网》本项目的采购公告项下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并整理好报名资料后邮箱发送至qwbzdcgs@126.com,我部将在每日17:30前完成资料审核并发出询价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网上申领。
注:报价人领取询价文件后,如不参加报价,请在开标前两日告知询价人。否则,对报价人的信誉产生负面的、不可撤销的影响。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详细地址电话咨询)。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评审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3年11月8日09时30分。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详细地址电话咨询)。
(三)联系人:韩助理
(四)联系电话:010-66354809/13131567616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助理
    办公电话:010-66354809/1313156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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