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371007001
预算金额30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丽芳0571-8528373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3
公告正文
浙江省肿瘤医院科教大楼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实验室专项工程[E3300000007000371007001]招标公告E33000000070003712022/12/23 17:10:43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371007001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省肿瘤医院科教大楼项目经浙发改项字【2020】140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面积287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6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5198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浙江省肿瘤医院院区内西北角,计划于2023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肿瘤医院,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肿瘤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专项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浙江省肿瘤医院科教大楼项目实验室专项工程主要包括:1、建筑装饰工程:(1-2 层、8-12 层、机房层)实验室专项部分范围内墙面装饰(抹灰已计入总包)、地面装饰、顶面装饰、内隔墙、门窗等。2、暖通空调系统:主要负责区域为1-2层、8-12层实验室施工图范围内空调机组、实验室专项空调、新风、自控等,四管制空调整套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主机、末端、冷冻水系统、空调风系统、自控等)。3、给排水系统:至各楼给排水立管预留接口起,实验室范围内包含室内给水、普通排水(包含冷凝水)及污水排水的管道、阀门、水泵、流量计、小厨宝。4、强电系统:(1)1-2层电气工程:实验室区域包含但不限于照明、插座、空调、实验室设备接地、实验室设备配电(含配电箱、空调配电等回路到上一级配电总箱的线缆及敷设)包含照明配电柜、动力配电柜的供货及安装;包含照明配电柜及动力配电柜的出线电缆、照明灯具、紫外灯、开关及插座;UPS的供货及安装,包括实验室范围内新增的桥架。(2)8-12层电气工程:楼层内实验室范围的空调配电箱及空调配电回路、各房间照明、插座、试验设备供电、试验设备接地等电缆井内实验室用电总箱及出线回路,包括实验室范围内新增的桥架。(3)机房层电气工程:实验室专项用排风设备电源箱和控制箱,净化机组房的配电(含配电箱)、照明、插座、设备防雷、接地、控制等,包括实验室范围内新增的桥架。(4)增加快速充电桩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5、弱电系统:1-2层,9-12层实验室区域专用的信息系统。6、工业管路系统:实验室范围内包含气路系统中的管道、球阀、压力表、减压阀、干燥器、汇流排、清洗机、除菌过滤器及快速接头等。7、纯水系统:包含实验室范围内纯水设备及管路分配系统。8、实验室家具及基础设备:包含实验台、货架、不锈钢制品、洗眼器、水池等。9、设备基础工程:空调箱、排风机、空调主机、废气处理设备、水泵等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基础。10、4G、5G信号覆盖工程。11、增加了地下室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冷冻水循环泵、冷却水循环泵。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人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的装修装饰工程为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为招标人(浙江省肿瘤医院)与施工总承包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招标,为便于电子招投标流程的实施,经施工总承包人授权及同意,以招标人(浙江省肿瘤医院)名义开展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中标后需与招标人(浙江省肿瘤医院)、施工总承包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303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1、具有同时具有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公告投标资格条件“(一)投标人:”中第2、3条和“(三)其他:”中第2、3条的规定;⑤具有“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且分工仅承担相关特种设备安装工作的单位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A类证书;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⑦联合体成员(若联合体投标的,不含联合体牵头人)均应至少具备本次资格条件要求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的其中一个资质。
4、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若联合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个工程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实验室专项工程(或净化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或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业绩,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总承包单位自身的业绩,将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带底商的住宅)、厂房;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时间为准】以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实验室专项工程(或净化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或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业绩,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总承包单位自身的业绩,将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样品等进行线下核验。(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kb.zmctc.com)) 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结果也将第一时间公布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3)投标人须按照《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自觉遵守不见面开标工作秩序。(4)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5)不见面开标程序及实施规则按照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不见 面开标指引(试行)》执行,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9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1月0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1月0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
地址:
浙江省肿瘤医院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571-88128019

 
 
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机场路里街45号城建空间
孙丽芳
联系电话:
电 话:0571-85283731/15068196639
日    期:
2022年 12月13  日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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