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4-330602-04-01-12506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越城区东浦街道,北至山下江,东至塘湾村河,南至胜利西路,西至规划行宫山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27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23749万元;建设总用地面积约4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建陆游故里景区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改建陆游纪念馆、扩建游客中心、新建陆游故居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3293.6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22.16㎡,地下建筑面积4171.47㎡)。
2.3工程类别:工程全过程咨询。
2.4 招标范围: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仿古建筑土建工程(包括土方、基坑支护、桩基、主体、幕墙等)、安装(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亮化及照明、展陈装修等)、室外工程(包括土方、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周边环境整治等)、原有建筑拆除工程及原有建筑保护等相关项目管理、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管理:包括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配合招标采购工作、配合审计、协助对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资金监管账户的审查、协助建设单位出具节能评估、桩基检测、基坑检测等和本项目有关的报告、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的管理事项等。
(2)工程监理:
①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业务,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承担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维修监督义务;
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③签发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经招标人审定同意的变更联系单;
④签发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文件、审核并签收施工单位报交的施工技术文件,对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进度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检查,无误后签发回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安全工作;
⑤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包括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⑥工程完工初验后(含中间交接)签发由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
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按招标人要求定期向招标人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质量情况;
⑧审定施工承包单位移交的工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⑨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审核意见书;
⑩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2.5招标估算价:199.78万元(包含项目管理费、监理费,项目管理费已综合考虑在监理费中,不另行计取)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结算审计(初审)完成后结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11.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11.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3.1.1 、3.1.2、3.1.3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内容)。
【注:①“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下同。】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关键信息页);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和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或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
②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无在监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③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建筑工程类)。
拟派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上述人员为事业编制的,可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说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需独立配备,不可兼任。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完成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市场主体库注册登记。
3.3.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4年9月3日9:3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125158;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61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3)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监管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大越路 170 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钱工、孟工
电话:0575-85397725 电话:16725756684
招 标 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附件下载:
【8.5稿】招标文件---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