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干线航道停泊区疏浚工程(惠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工0510-835888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莹0510-681071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206001001
干线航道停泊区疏浚工程(惠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干线航道停泊区疏浚工程(惠山) 已由 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以 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干线航道停泊区疏浚工程(惠山)的批复 锡港航发[2023]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无锡市惠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惠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完成干线航道停泊区疏浚工程(惠山)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为对无锡市洛社水上服务区进行维护疏浚,疏浚总里程280m,疏浚底标高-2.6m。
(2)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航道疏浚工程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为准)。
(4)根据征地拆迁完成情况或国家政策性调整,业主有权作出工期提前或延期调整,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网上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网上报表表2中的信息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至今(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航道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别,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⑤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西漳西新路100号
电 话:杨工
联系人:0510-83588859
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江海西路990号智慧568大厦十楼1008
邮 编:214000
电 话:0510-68107190、18761511858
传 真:0510-68107190
联系人:吴莹、孙毓含
E-Mail:303858724@qq.com
8. 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05日 17:0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19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开标一室(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特别提醒:
①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②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本项目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制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6)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以下简称《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年 08月29日
干线航道停泊区疏浚工程(惠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干线航道停泊区疏浚工程(惠山) 已由 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以 无锡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干线航道停泊区疏浚工程(惠山)的批复 锡港航发[2023]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无锡市惠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惠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完成干线航道停泊区疏浚工程(惠山)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为对无锡市洛社水上服务区进行维护疏浚,疏浚总里程280m,疏浚底标高-2.6m。
(2)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航道疏浚工程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为准)。
(4)根据征地拆迁完成情况或国家政策性调整,业主有权作出工期提前或延期调整,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网上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网上报表表2中的信息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至今(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航道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别,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⑤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应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西漳西新路100号
电 话:杨工
联系人:0510-83588859
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江海西路990号智慧568大厦十楼1008
邮 编:214000
电 话:0510-68107190、18761511858
传 真:0510-68107190
联系人:吴莹、孙毓含
E-Mail:303858724@qq.com
8. 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05日 17:0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19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开标一室(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特别提醒:
①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②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本项目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制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6)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以下简称《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为准。《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 110-8-2008)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年 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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