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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十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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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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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十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十一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土拍告字[2023]011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3007

宗地面积:

6.4719公顷

宗地座落: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以南

用地性质:

商住综合用地

容积率:

1.0<容积率≤2.1(8000㎡≤商业计容面积≤12000㎡)

建筑密度:

≤30%

绿:

≥30%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商服用地40年

建筑限高:

12m≤建筑高度≤80m(住宅建筑层数>3F)

约定土地条件:

现状净地

保证金:

13600万元

起始价:

680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整倍数

备注:

其它规划要求等详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南山片区地块的规划条件》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本县辖区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及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拍卖底价(保留价)。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1509时00分2023年11241600分(工作日)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3年111509时00分后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12416时0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 20231124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2023112710时00分在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七、其他事项:

1、竞得人当场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分别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6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为推动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将在办理退款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出让成交价中只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土地收储等前期费用、政府土地收益及出让业务费等,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人防、消防、气象等其他部门应收取的相关税费。

3、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且在受让人依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现状标高净地交地。由县资规局会同县土地储备中心、梅城镇政府依合同约定向受让人移交土地。受让人应于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闽清县境内依法成立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出让人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资料备案。县资规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内已注册的资质公司除外。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未尽详实部分或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缴交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一)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418275045428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13185101040018163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1402050129601053806  

④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35050161690700000345  

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 935000010009978940

⑥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100056136060010001  

⑦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清支行 35501012010490000057

⑧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9010410010010000066271

(二)为推动我县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竞买保证金可以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鼓励申请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竞买保证金。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及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钱包绑定银行及编号:

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0042000559571427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 0032000020287191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0022501056560825

④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 0052283605144681

⑤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 0092117505100009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人:王女士  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62301373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83306027、15260477201、15394401750

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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