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公告】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公告】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公告
|
||||||||||||||||||||||||||||||||||||||||||||||||||||||||||||||||||||||||||||||||||||||||||||||||||||||||||||||||||||||||||||||||||||||||||||||||||||||||||||||||||||||||||||||||||||||||||||||||||||||||||||||||||||||||||||||||||||||||||||||||||||||||||||||||||||||||||||||||||||||||||||||||||||||||||||||||||||||||||||||||||||||||||||||||||||||||||||||||||||||||||||||||||||
|
||||||||||||||||||||||||||||||||||||||||||||||||||||||||||||||||||||||||||||||||||||||||||||||||||||||||||||||||||||||||||||||||||||||||||||||||||||||||||||||||||||||||||||||||||||||||||||||||||||||||||||||||||||||||||||||||||||||||||||||||||||||||||||||||||||||||||||||||||||||||||||||||||||||||||||||||||||||||||||||||||||||||||||||||||||||||||||||||||||||||||||||||||||
|
||||||||||||||||||||||||||||||||||||||||||||||||||||||||||||||||||||||||||||||||||||||||||||||||||||||||||||||||||||||||||||||||||||||||||||||||||||||||||||||||||||||||||||||||||||||||||||||||||||||||||||||||||||||||||||||||||||||||||||||||||||||||||||||||||||||||||||||||||||||||||||||||||||||||||||||||||||||||||||||||||||||||||||||||||||||||||||||||||||||||||||||||||||
日期:二0二二年七月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人: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项目编号:TXCG-220312)招标文件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项目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三章项目需求-31-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5-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投标邀请函-3-目录
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47-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6-四、资格证明文件-42-三、服务响应表-41-二、项目报价表-37-一、投标函-35-
十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53-十一、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52-十、工作进度安排-51-九、实施方案-50-八、项目质量保障措施-49-七、设备配置-48-
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项目附件3:符合性审查表-59-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58-附件1:评标方法-55-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点调研,剖析全市噪声污染水平现状;结合环境监测及信访数据,对全市主要噪声源特征及时空影响趋势进行理论研究,协同噪声信访热点、管理流程、管控技术等存在问题的分析,找出大连市的主要噪声问题,研判大连市噪声源及管控手段的防控难点,提出适用于大连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对策方案,以持续提升声环境质量水平。二、招标内容:一、项目编号:TXCG-220312
五、报名要求: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9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报名与下载。(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截至2022年8月10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须具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的CMA资质认证环境声学检测实验室能力,资质应涵盖声环境质量相关检测方法、生态环境噪声类行业检测方法、环境噪声基本参量检测与评价通用方法,以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固定设备城市主要噪声源检测与评价方法,且不限于以上内容。
注: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取消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北京时间)前登陆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TPFront/Template/Default/login.htm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上大厅进行“不见面”方式解密投标文件。八、开标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七、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单位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所有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无需进行线下报名。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在线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未按规定录入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联系人:任津靓十、招标代理人: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1号电话:0411-82739337联系人:徐茁九、招标人: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400005009006802286服务费缴纳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新天地支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南五街17号电子邮箱:dltxzb@sina.com电话:0411-39022799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生态环境局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一、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TXCG-220312 |
2 | 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3 | 招标范围:对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点调研,剖析全市噪声污染水平现状;结合环境监测及信访数据,对全市主要噪声源特征及时空影响趋势进行理论研究,协同噪声信访热点、管理流程、管控技术等存在问题的分析,找出大连市的主要噪声问题,研判大连市噪声源及管控手段的防控难点,提出适用于大连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对策方案,以持续提升声环境质量水平。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5 | 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未按规定录入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二)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大连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操作手册(投标人)。注 :1.本项目为电子标,评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请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下载地址: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制作软件。3.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4.投标人可自主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CA),咨询电话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742656.5.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大连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操作手册。6、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报名的供应商,使用网上开标大厅需要投标单位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会员注册入库并办理数字证书(CA),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的的数字证书(CA)进入大连市公共资源网上开标大厅。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需用模拟解密成功的数字证书(CA)自行进行签到,签到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唱标完成后确认开标记录表,因投标单位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7、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645d0&CategoryNum=076001)”,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 |
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alian.gov.cn/dlweb/)--供应商端口登录到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报价)文件菜单中上传电子板(.dltf)格式投标文件。 |
7 | 开标日期及时间:2022年8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TPFront/Template/Default/login.html,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上大厅进行“不见面”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
8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9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 |
10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二)须具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的CMA资质认证环境声学检测实验室能力,资质应涵盖声环境质量相关检测方法、生态环境噪声类行业检测方法、环境噪声基本参量检测与评价通用方法,以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固定设备城市主要噪声源检测与评价方法,且不限于以上内容。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截至 2022年8月10日 , 在 开 标 室 现 场 经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11 | 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地点要求:★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12 |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依据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中标人须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一)对全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布点位和数据研究开展调研和研究;(二)大连市噪声信访突出问题及热点区域排查(三)大连市环境噪声管控与控制现状调研等部分的研究工作,上述工作内容报采购人审查后,采购人支付总合同金额的60%(无息);2022年12月至合同期限内,中标单位完成其余工作任务,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召开专家验收会对乙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审,最终经专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无息)。注:1.以上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2.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为采购人开据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全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采购人支付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可按照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导致无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
13 | 招标代理费:本次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服务招标标准收取。 |
14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5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证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6 | 其他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17 | 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本级政府采购投诉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场受理暂停期间,供应商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诉。投诉材料内容和格式应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并写明投诉人用于接受投诉处理相关文件的电子邮箱地址且不得随意变更,其中《投诉书》需提供加盖投诉人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并附上word文档,当日17:30后收到的投诉邮件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 供应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投诉人的电子邮箱及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市财政局投诉受理专用邮箱:ccgp@dl.gov.cn联系电话:0411-82569876市财政局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
18 | 中标单位中标后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 |
(3)付款方式:(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注:对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点调研,剖析全市噪声污染水平现状;结合环境监测及信访数据,对全市主要噪声源特征及时空影响趋势进行理论研究,协同噪声信访热点、管理流程、管控技术等存在问题的分析,找出大连市的主要噪声问题,研判大连市噪声源及管控手段的防控难点,提出适用于大连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对策方案,以持续提升声环境质量水平。(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为采购人开据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全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采购人支付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可按照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导致无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不视为采购人违约。注:1.以上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合同签订后,依据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中标人须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一)对全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布点位和数据研究开展调研和研究(二)大连市噪声信访突出问题及热点区域排查(三)大连市环境噪声管控与控制现状调研等部分的研究工作,上述工作内容报采购人审查后,采购人支付总合同金额的60%(无息);2022年12月至合同期限内,中标单位完成其余工作任务,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召开专家验收会对乙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审,最终经专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无息)。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他要求:(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截至2022年8月10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须具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的CMA资质认证环境声学检测实验室能力,资质应涵盖声环境质量相关检测方法、生态环境噪声类行业检测方法、环境噪声基本参量检测与评价通用方法,以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固定设备城市主要噪声源检测与评价方法,且不限于以上内容。
7.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www.ccgp-dalian.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未按规定录入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投标费用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3.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五)促进残疾人就业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六)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2.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注: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3.监狱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八)质疑和投诉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投标人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2.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该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资料。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香茗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邮箱:dltxzb@sina.com邮编:116021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南五街17号1单元9层12号联系电话:0411-39022799联系人:任津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实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九)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说明6.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7.对于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2)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其投标价格给予4%的价格扣除。(1)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投标产品价格给予4%的加分,对技术项目给予4%的加分。6.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评审:5.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采购文件中应以“★”标注,并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若未按规定提供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邀请函1.招标文件包括:(一)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附件3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附件1评标办法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三)招标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函;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一)投标的语言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4.资格证明文件;★3.服务响应表;(3)监狱行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2.投标报价表;
10.工作进度安排9.实施方案;8.应急预案;7.设备配置;6.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以上标记“★”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除已备注“如有”项外)。1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3.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如有);1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11.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2.投标报价应包括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三)投标函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五)投标货币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九)电子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八)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3.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2.投标人请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下载地址: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制作软件。1.本项目为电子标,评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注: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三)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开标。(二)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北京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CA)在线解密。(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1.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一)开标五、开标与评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携带模拟解密成功的CA锁进行在线解密,如投标人解密失败,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五)投标文件的审查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对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6)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5)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等证明资料的;(10)项目完成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9)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六)串标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对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7.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六、授予合同3.保证质量、保证项目完成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中标的标准(九)定标
(三)签订合同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一)合同授予标准
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服务招标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不采用(四)履约保证金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元元万万((额额金金标标中中率率费费别别类类标标招招))元元万万((额额金金标标中中率率费费别别类类标标招招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2)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下的项目,每个项目按2000元取费。(1)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的8折取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规定向中标人收取: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
(七)验收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六)其他注意事项:(3)专家评审劳务费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采〔2018〕1161号)执行,专家评审劳务费由采购人承担。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项目合同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履约: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对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点调研,剖析全市噪声污染水平现状;结合环境监测及信访数据,对全市主要噪声源特征及时空影响趋势进行理论研究,协同噪声信访热点、管理流程、管控技术等存在问题的分析,找出大连市的主要噪声问题,研判大连市噪声源及管控手段的防控难点,提出适用于大连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对策方案,以持续提升声环境质量水平。一、合同服务范围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乙方:甲方:合同编号:
四、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三、合同期限及地点(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该费用已包含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等)所有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合同金额
大连市环境噪声管控综合治理对策研究大连市环境噪声管控与控制现状调研大连市城市发展进程对噪声声场分布特征的变化趋势判断;大连市噪声信访突出问题及热点区域排查;对全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布点位和数据研究开展调研和研究;对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点调研,剖析全市噪声污染水平现状;结合环境监测及信访数据,对全市主要噪声源特征及时空影响趋势进行理论研究,协同噪声信访热点、管理流程、管控技术等存在问题的分析,找出大连市的主要噪声问题,研判大连市噪声源及管控手段的防控难点,提出适用于大连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对策方案,以持续提升声环境质量水平,研究报告应包含以下5个部分:
六、考核标准及程序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为甲方开据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甲方可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导致无法完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注:1.以上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合同签订后,依据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乙方须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一)对全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布点位和数据研究开展调研和研究(二)大连市噪声信访突出问题及热点区域排查(三)大连市环境噪声管控与控制现状调研部分的研究工作,上述工作内容报甲方审查,审查合格认定满足工作要求后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60%(无息);2022年12月至合同期限内,乙方完成其余全部工作任务,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组织召开专家验收会对乙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审,最终经专家验收通过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无息)。付款方式:基本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依据验收标准,2023年4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综合治理对策》、《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研究报告》纸质报告各8份,电子版文件各1份。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验收依据:3、由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验收工作组检查验收材料,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2、提供服务的企业对验收材料进行自查,如有问题进行修改,如无问题提交验收申请;1、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及相关文件逐项收集整理资料,准备验收材料;(一)考核标准
(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6)《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测[2018]45号;(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4)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1]88号,2021年2月28日;(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2015年7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4号,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13)《大连市中心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大政办发[2019]33号)(以下简称《中心区区划》)(1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1)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8)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907-2017);
(1)甲方按甲方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和服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过程中乙方应对服务工作做出必要说明,考核费用由乙方承担。(三)考核程序:(二)考核时间:由甲方确定。(16)其他区的声功能区划文件(15)《金普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大金普管办发[2020]3号)(以下简称《金普新区区划》)(14)《旅顺口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旅政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旅顺口区区划》)
(二)在各服务项目启动之前,甲方负责与乙方项目组确定工作流程、管理要求等,并确保各个环节畅通,甲方安排人员作为与乙方项目组的对接人。(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考评,对乙方提出的工作安排、派驻人员调整、人员使用等重大事项享有审查、否决权。甲方权利和义务七、双方权利和义务(3)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通过考核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或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考核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甲方在考核后作出考核结论,该结论对乙方有约束力。
(二)乙方应保证已经完全理解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具体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可以实现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所述之功能。(一)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重大事项决策前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权利和义务(五)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四)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中包含违法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员技能、服务成果等进行服务评价,提出评价意见。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七)乙方保证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六)乙方负责协调本部门及本部门相关服务商在各相关工作中进行紧密配合与协作。(五)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相关工作。(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及甲方的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保密期限直至甲方公开相关信息之日止,否则给甲方或市民、企业、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三)乙方确保具备开展该项业务的能力,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定。应核查、备案的企业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以及在核查、备案、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确定。
①乙方应重新提供服务,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通过甲方考核的,甲方有权发出如下任一指令,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或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的,如乙方愿意整改后继续服务但逾期完成的,按乙方逾期完成处理。乙方拒绝按要求继续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一)乙方未按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金额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或未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完成、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八、违约责任(九)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须确保提供服务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六)乙方主要技术骨干应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能更换,因重大疾病治疗、司法处理及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更换的,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并且更换后的人员不低于原工作人员的资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五)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引起项目费用增加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增加费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四)若乙方提供的服务第【】次整改后仍无法通过甲方考核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无论甲方采用①或②的解决方案,乙方除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负担甲方因此支付的全部额外费用。②解除该不合格部分的合同,甲方可以将该不合格部分服务指定分包给其他单位,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扣除乙方相应部分费用,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乙方违约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保障权益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邮寄送达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九)除本条上述约定外,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八)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整改至符合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争议的解决(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3.乙方投标的内容及澄清内容2.服务质量标准1.招标文件、服务所需材料、人工等分项价格表
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所: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由乙方送达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电话:电话:(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一、主要内容项目需求第三章项目需求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签订地点:签订日期:账号:账号:
(三)大连市城市发展进程对噪声声场分布特征的变化趋势判断针对大连市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噪声问题,项目承担单位要对大连市近年来噪声信访及热点区域进行筛查,按照功能区类别,找出大连市重点关注地区的主要噪声污染类别及区域分布特点,利用声学实验室分析各类声源叠加对环境噪声污染的贡献占比,分析污染成因。同时,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大连市噪声管理现状,梳理、查找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信访、投诉的处理流程、管理职责、管控措施中存在问题,以及在开展噪声污染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监管盲点问题。(二)大连市噪声信访突出问题及热点区域排查通过对大连市中心区20个功能区监测点位、107个道路交通声环境测点位、117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周边监测数据以及调查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全面掌握大连市中心区声环境质量状况,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大连市中心区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基于目前城市中心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含功能区、道路交通、区域)选取状况,对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研究、发现目前大连市声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其余地区(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县)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含功能区、道路交通、区域监测点位),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监测点位的代表性进行核查,并提出优化建议。(一)全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布点合规性研究及优化对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点调研,剖析全市噪声污染水平现状;结合环境监测及信访数据,对全市主要噪声源特征及时空影响趋势进行理论研究,协同噪声信访热点、管理流程、管控技术等存在问题的分析,找出大连市的主要噪声问题,研判大连市噪声源及管控手段的防控难点,提出适用于大连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治理对策方案,以持续提升声环境质量水平。
二、本项目成果分析大连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等4种类型,对大连市声环境管控政策、治理措施、技术方法等提出分阶段的治理建议。(五)大连市环境噪声管控综合治理对策研究收集生态环境部、国家各部委以及国内噪声管理先进地区、城市对声环境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实施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确定的大连市各行政职能部门噪声监管职责开展调研走访,分析大连市既有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政策、责任分工、治理措施、治理技术的应用现状,查找、发现现阶段大连市噪声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国内噪声管理先进地区存在的差距。(四)大连市环境噪声管控与控制现状调研选择大连市中心城区典型区域展开环境噪声声场及趋势模拟预测,进行噪声源分布、影响程度、趋势分析等分析研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大连市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以“谋定后动规划先行”为工作原则,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工作目标,为相关规划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大连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4)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1]88号,2021年2月28日;(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2015年7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4号,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三、验收标准2023年4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综合治理对策》、《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研究报告》纸质报告各8份,电子版文件各1份。
(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8)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907-2017);(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6)《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测[2018]45号;(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16)其他区的声功能区划文件(15)《金普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大金普管办发[2020]3号)(以下简称《金普新区区划》)(14)《旅顺口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旅政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旅顺口区区划》)(13)《大连市中心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大政办发[2019]33号)(以下简称《中心区区划》)(1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1)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中应包项目实施涉及到的一切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3.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2.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所列的技术、功能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注:
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投标函
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6.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5.项目完成时间:。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二、项目报价表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基本内容 | 价格(元) | 数量 | 合价(元) |
1 | |||||
2 | ……… | ||||
3 | |||||
4 | |||||
5 | 其他费用 | ||||
6 | 合计总价(元)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如有)(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合计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3.未填报本表,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本表用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如有)(三)监狱性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3.未填报本表的,评标时不对监狱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2.本表用于对监狱型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监狱性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监狱性企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注:1.参考规格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有明确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三、服务响应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 | 备注 |
(以下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四、资格证明文件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3.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由投标人填写,要明确服务内容,要对具体数值做出明确性响应;2.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5.CMA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附表并标记资格条件要求涵盖内容具体位置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资格证明文件装订顺序: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无效。7.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信用承诺书2.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采购的法律责任。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2)地址:传真:(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日期: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承诺单位(公章):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7)其他说明:(6)营业注册执照号:(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
注: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工作经验 | 职称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1 | ||||||||
2 | ||||||||
3 | ||||||||
…… | ||||||||
...... | ||||||||
...... |
八、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格式自拟)七、设备配置(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单位全称及盖章)投标人需随此表附项目人员职称证书、学位证书、社保。退休人员须提供职称证、学位证书、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其他资质证书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如有)十一、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格式自拟)十、工作进度安排(格式自拟)九、实施方案
(如有)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十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等方面的影响。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1.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附件1:评标方法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如有)十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基本评分标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分项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说明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 | 10分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3、投标人是小微企业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投标人是监狱企业的,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5、投标人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6、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比例、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比例中的较大值。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 | 36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声源分析以及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1、优秀标准(得27-36分):投标人提供的声源分析以及项目实施方案非常详实、针对性和可行性强,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求。2、良好标准(得16-26分):投标人提供声源分析以及项目实施方案详实程度良好,满足招标人需求程度良好。3、一般标准(得0-15分):投标人提供声源分析以及项目实施方案详实程度一般,可行性尚需要进一步研究。 |
技术部分 | 工作进度安排 | 20 | 优秀: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周密细致,深刻理解工期要求,组织科学合理, 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早完成任务,得16-20分;良好: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比较周密细致,理解工期要求,组织科学比较合理, 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得11-15分;一般: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基本周密细致,基本理解工期要求,组织科学基本合理, 基本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得0-10分。 |
技术部分 |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 15 | 根据本项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合理、可行得15-11分;根据本项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较完善、合理、可行得10-7分;根据本项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一般、基本合理、可行得6-0分; |
商务部分 | 设备配备 | 7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于本项目服务工作的软硬件配备合理程度,仪器设备种类、数量的配置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1.优秀标准(得7分):投标人所配置的设备种类、数量、性能非常合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可以满足工作需要。2.良好标准(得5-6分):投标人所配置的设备种类、数量、性能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以满足工作需要。3.一般标准(得0-4分):投标人所配置的设备种类、数量、性能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本满足工作需要。须提供软硬件设备照片及购置发票。 |
商务部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10 | 项目团队中每具备1个环保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满分5分;项目团队中每具备1个声学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满分5分;注:以职称证(或国家相关证明文件)、学位证书、近三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为准。 |
商务部分 | 业绩 | 2 | 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2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1)投标价低的;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项目资格性评审表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6.保密要求
序号 | 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 投标单位名称及审查意见(合格、不合格) | |||
序号 | 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 备注说明 |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要求情况 | ||||
2 |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 | ||||
3 | 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 | ||||
4 | CMA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附表并标记资格条件要求涵盖内容具体位置 | ||||
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采购单位审查人签字:代理机构审查人签字年 月 日 |
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注大连市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项目符合性评审表附件3:符合性审查表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3 |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 |||||
5 |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 |||||
6 |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
7 |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审查结论 | ||||||
备注评委签字: 日期: |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