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煤供电分公司2023年电料、工具杂品公开询比价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志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永煤供电分公司2023年电料、工具杂品公开询比价公告采购公告


供电分公司2023年电料、工具杂品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分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序号

物资类型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料、工具杂品

详见采购明细

详见采购明细

详见采购明细


1、本次采购所签订年度代储代销协议。
2、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月度估算数量,若中标,签订单价协议,以实际使用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应上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
(2)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同时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接受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3)税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13%),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不接收其他种类发票。因供应商误报、漏报税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货到河南省永城市永煤供电分公司或指定地址。
(2)技术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到货时间: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保证按要求到货;因供货不及时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4)合同签订:本次采购拟签订协议(详见公告第二大条第一小条),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报价参考),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
(5)合同要求:含税(13%增值税)到货价,一票制结算;
(6)报价要求:所报价格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报价要与采购明细要求相符。报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询价截止时间以前,可对报价进行修改或撤回,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询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报价进行修改或撤回。
(7)报名时间提醒:有意参加供电分公司本项目的单位,报名时间为自本项目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12小时前。其它时间报名的,供电分公司不保证能及时审核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8)发票结算说明:因采购方财务要求合同、入库、发票信息一致,请供应商报价时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中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信息,如影响发票信息请在对应备注栏中详细注明税务系统中信息,以免影响中标后开票结算工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12小时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3)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4)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5)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七:评标方式
1、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后,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时间内不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公告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三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供电分公司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3、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采购方供应部门负责人(电话:0370-5197152)反映,也可直接向采购方监督部门:党务工作部联系人张欣(电话0370-5197729)举报。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志峰0370-5197713
技术联系人: 董先生0370-519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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