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对公账户驻点服务、档案电子化与管理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对公账户驻点服务、档案电子化与管理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DZCG202300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对公账户驻点服务、档案电子化与管理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11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采购对公账户驻点服务、档案电子化与管理外包项目,服务期限为1
年,人员规模3人,薪酬约定4755元/人/月为限,费用总额171180元为限。根据驻点机构
及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客户引导等辅助性工作,包括排队指引、咨询应答、商事登记及产品
服务介绍、预约开户引导、开户资料明细及单据填写指引等。外包人员开展对公账户厅堂服
务时,按照我行营销指引及档案管理要求,完成相关客户引导等辅助性工作,包括开户咨询、
单据填写指引、客户资料的收集及复印、资料扫描、归档及装订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对公账户驻点服务、档案电子化与管理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对公账户驻点服务、档案电子化与管理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项目资质要求
1、公司注册地在广东省或公司在广东省设有分支机构;
(二)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
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我行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2、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3、报名需提交的书面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名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
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格式自拟。
(3)声明函,将附件的声明函打印出来填写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4)采购项目报价表,将附件的报价表打印出来填写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4、我行拒绝接受以下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
(2)不满足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报名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提交的书面资料要求的报名资料;
(4)同一公司重复递交的报名资料;
(5)虚假的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结束后,我行采购协调小组将对报名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依照相关程序向通过审
查的公司发放采购文件。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813603,2813335。
邮编: 526040;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2023年3月2日
附件1: 声明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本公司(单位)自愿参加对公账户驻点服务、档案电子化与管理外包项目采购活动,有关事
项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单位)具备该项目供应商要求,并已清楚采购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承诺在本
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对贵行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一律由我公司(单位)承担。
二、本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
队人员(口曾经/口不曾)与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请根据
实际情况在口处打“√”,如选择“曾经”选项的,请在本《声明函》后提供具体情况说明
及相关材料)
三、本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
队人员与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综合管理部、交易银行部、渠道与财务运营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
关联人员(口存在/口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关系。(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口处打“√”,如
选择“存在”选项的,请在本《声明函》后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特此声明!
受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邀方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
附件2: 采购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对公账户驻点服务、档案电子化与管理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DZCG2023009
人数:3人
期限:1年
不含增值税单价(人/月):
增值税率:
增值税额(人/月):
含增值税单价(人/月):
不含增值税总价(3人全年):
增值税额(3人全年):
含增值税总价(3人全年):
注:
1.本项目含增值税总价为项目现场交货价,已包括与本次采购全部货物和伴随服务相关的所
有税费以及被邀请磋商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被邀请磋商人须承诺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3.被邀请磋商人须承诺在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开具后20个自然日内将凭证提交至采购方,
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表统一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被邀请磋商人代表签字:
被邀请磋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控录音录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1号
联系人:王建华
电 话:0758-2813335
电子邮件:boczq@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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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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