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19.9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潇洋1377731389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关明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人:戴潇洋
电话:13777313894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何关明
电话:
项目概况:
0
招标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职工。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年1月1日(时间以图审合格证上的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项目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以图审合格书中的面积为准)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3.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书、设计合同(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如合同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辩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作要求。3.4.2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3.4.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招标内容、范围:
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包括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设计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单体概念性方案设计。中标后在明确的概念性规划方案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及优化;建筑、装修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实施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并按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绿色三星建筑、装配率达到60%以上标准进行建设。设计工作内容为红线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暖通、电气(含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消防、人防、配电房土建、建筑智能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含文化和艺术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地下车库标识标线设计、幕墙、泛光照明(含室内灯光设计)、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公用工程,BIM设计(提供设计阶段BIM成果和模型)以及医疗工艺设计、医用专项设计(医院智能化、医用气体、医用净化工程、中央纯水系统、辐射防护、物流传输、污水处理、标识导视、智能污物及被服回收系统、实验室工艺等)、装配式深化设计、厨房专项设计、概算报告、海绵城市设计、配套的专项设计和医疗设备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其中医疗工艺设计等医院设计内容须结合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标准要求。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可以将非主体部分或非关键性工作的专业设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①当地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电力、燃气等)不包括在招标范围内,但设计单位需无条件协调并配合调整综合管网;②如因政策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范围地块及内容有所调整或延期实施,则中标设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最终明确的实施范围地块及内容进行设计;③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中标设计单位需无条件服从。以上相关调整设计费用均不再增加。
招标规模:
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包括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设计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单体概念性方案设计。中标后在明确的概念性规划方案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及优化;建筑、装修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实施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并按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绿色三星建筑、装配率达到60%以上标准进行建设。设计工作内容为红线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暖通、电气(含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消防、人防、配电房土建、建筑智能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含文化和艺术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地下车库标识标线设计、幕墙、泛光照明(含室内灯光设计)、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公用工程,BIM设计(提供设计阶段BIM成果和模型)以及医疗工艺设计、医用专项设计(医院智能化、医用气体、医用净化工程、中央纯水系统、辐射防护、物流传输、污水处理、标识导视、智能污物及被服回收系统、实验室工艺等)、装配式深化设计、厨房专项设计、概算报告、海绵城市设计、配套的专项设计和医疗设备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其中医疗工艺设计等医院设计内容须结合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标准要求。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可以将非主体部分或非关键性工作的专业设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①当地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电力、燃气等)不包括在招标范围内,但设计单位需无条件协调并配合调整综合管网;②如因政策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范围地块及内容有所调整或延期实施,则中标设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最终明确的实施范围地块及内容进行设计;③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中标设计单位需无条件服从。以上相关调整设计费用均不再增加。
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包括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设计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单体概念性方案设计。中标后在明确的概念性规划方案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及优化;建筑、装修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实施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并按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绿色三星建筑、装配率达到60%以上标准进行建设。设计工作内容为红线范围内的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暖通、电气(含高低压变配电系统)、消防、人防、配电房土建、建筑智能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含文化和艺术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地下车库标识标线设计、幕墙、泛光照明(含室内灯光设计)、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公用工程,BIM设计(提供设计阶段BIM成果和模型)以及医疗工艺设计、医用专项设计(医院智能化、医用气体、医用净化工程、中央纯水系统、辐射防护、物流传输、污水处理、标识导视、智能污物及被服回收系统、实验室工艺等)、装配式深化设计、厨房专项设计、概算报告、海绵城市设计、配套的专项设计和医疗设备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其中医疗工艺设计等医院设计内容须结合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标准要求。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中标人可以将非主体部分或非关键性工作的专业设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①当地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自来水、电力、燃气等)不包括在招标范围内,但设计单位需无条件协调并配合调整综合管网;②如因政策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范围地块及内容有所调整或延期实施,则中标设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并按最终明确的实施范围地块及内容进行设计;③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中标设计单位需无条件服从。以上相关调整设计费用均不再增加。
标段(包)名称: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6010720002329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21990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7-12至2023-07-18,获取方法:W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8-04,递交方式:Z
发布公告的媒介: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行政监督机构:
绍兴政务服务办公室
电话:
0575-88604900
信息来源: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接收时间:
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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