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1.93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务服务项目
预询价公告
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务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根据《云
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
面向潜在响应人公开发布预询价公告,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
的潜在响应人基于目前阶段采购人提供的询价资料,提供与之相匹配
的报价资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西双版纳机场。
(三)服务周期:3年。
(四)项目预算:231.93万元。
(五)本项目养护范围为:西双版纳机场目前航站楼外围绿化总
面积76685.27平方米,共划分10个片区,除了以上10个绿化片区外,
还应包含各室内盆景管养区。西双版纳机场目前室内盆景需管养地点
共有6处,分别为综合楼、航管楼、改扩建指挥部、商务候机楼、国
际航站楼、国内航站楼。注:驻机场各单位和合资单位在道路沿线和
院内种植的绿化,飞行区内的所有绿化不列入本范围内(10号片区除
外),见下表所示。
绿化片区绿化面积 (单位:m²)备注
1号片区10995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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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片区2059.54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3号片区7809.5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4号片区4355.38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5号片区7029.33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一年需要播种两次草本类
6号片区13320花卉植物,需开展除草、耕 地、撒种、管养工作。
7号片区7467.37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8号片区18028.64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9号片区2890.75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10号片区2729.76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合计76685.27

(六)服务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潜在响应人资格要求
潜在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
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
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三、报价函的递交
请潜在响应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并针对服务
质量要求提供合理的建议(如有),并于2023年_5_月31日_18时
00分前将报价表(附件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三)服务质量要
求建议(如有)(附件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 PDF 版及可编辑的WORD
版发至邮箱:21037109190qq.com;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0871-64885003/15198845058(如需 word 版资料的,可联系进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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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预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 http://hc.ynairport.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
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预询价仅为后期采购方案的编制和采购工作的实施提
供参考,本次采购预询价所有内容仅作询价使用,并不构成后期招采
的必要内容。
2.报价组成要求:潜在响应人应按本项目预询价公告所要求的内
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以及其他所有可能发
生的费用。
3.本次采购预询价不涉及任何费用支付。
六、联系人
采购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机场
地址:云南省景洪市西双版纳机场
采购人(盖章):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机场

日期: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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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服务质量要求
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务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一、项目范围
绿化业务是机场整体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绿化业务工作质量直
接关系到机场的服务品质和“健康机场”、“绿美机场”的建设成效。
为做好机场环境提升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西双版纳机场
绿化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拟对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务服务项目进行
招采。
本项目养护范围为:西双版纳机场目前航站楼外围绿化总面积
76685.27平方米,共划分10个片区,除了以上10个绿化片区外,还
应包含各室内盆景管养区。西双版纳机场目前室内盆景需管养地点共
有6处,分别为综合楼、航管楼、改扩建指挥部、商务候机楼、国际
航站楼、国内航站楼。注:驻机场各单位和合资单位在道路沿线和院
内种植的绿化,飞行区内的所有绿化不列入本范围内(10号片区除
外),见下表所示。
绿化片区绿化面积 (单位:m²备注
1号片区10995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2号片区2059.54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3号片区7809.5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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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片区4355.38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5号片区7029.33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6号片区13320一年需要播种两次草本类花卉 植物,需开展除草、耕地、撒 种、管养工作。
7号片区7467.37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8号片区18028.64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9号片区2890.75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10号片区2729.76开展日常管养工作
合计76685.27

二、服务周期
3年。
三、适用规范标准
《民用机场旅客服务质量》
《西双版纳机场服务质量管理手册》
《西双版纳机场绿化管养项目考核办法》
《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务监管办法》
以上规范标准发生修订、变更时,按照新标准执行。
四、服务内容
对招采范围内的各区域进行绿化养护作业,具体按《西双版纳机
场绿化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执行,满足机场服务质量耍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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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员要求
(一)项目组成员每天在岗总数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
现场技术主管1人,养护人员不少于6人。
(二)拟派项目经理:配置1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含)以项
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似规模绿化养护项目;
(三)拟派技术主管:持有有关园林养护专业资质证书,且以
项目技术人员身份参与过项目管理。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且不得在
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主管职位。
(四)养护人员要求:每天在岗入数配置不少于6人,另需合理
考虑机动轮休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
六、服务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绿化养护基础设施设备有乙方提供,配置数量应满足机场绿化业
务所需,并保有冗余以备应急所需;所需绿化业务用水用电由机场提
供,肥料、农药由乙方提供。
注:鼓励乙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进行绿化养护服务,服务设施
设备配置由乙方列明提交甲方。
七、《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务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加强西双版纳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机场”)的绿化业
务监管,美化机场的内部环境,促进机场内部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和
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机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规定所称经营单位,是指利用西版纳机场所有相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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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绿化业务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经营
单位)。本办法适用于机场内的绿化和美化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1.3 本规定所称绿化业务监督管理,是指西双版纳机场授权的西
双版纳机场航站区管理部(以下简称航站区管理部,如应业务变更则
由新授权监管部门负责)按照其工作程序和职责,对西双版纳机场的
绿化业务进行统一规范管理的过程。
1.4绿化业务监督管理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效率、
完善功能、改善服务、实现双赢的原则,与经营单位建立长期合作伙
伴关系。
第二章场地设施设备管理
2.1 经营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按需租用西双版纳机场土地区域时,
应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签订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
交纳土地使用费后方可进场,进场时经营单位应与相关部门交接手续,
进行场地和设备设施验收等记录。
2.2 经营单位未经西双版纳机场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许可,不得擅
自改动租赁标的涉及生产、安全保障的设施设备及标牌等,如确需改
动,经营单位应先向航站区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再由航站区管理部
会同西双版纳机场相关职能部门协商批准后方可改动,由此产生的全
部费用由经营单位自行负责。
2.3涉及非绿化养护产生的用水用电,另行计量,所产生的费用
由经营单位自行负责。
第三章 绿化人员服务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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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绿化养护操作工人服装按机场要求统一,着装规范、整洁,佩
带作业证件或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做到仪表整洁,文明礼貌,遵章守
:
纪,对旅客问讯,用语须礼貌规范,不与旅客、行人争吵。落实“首
问责任制”,工作认真负责讲安全,作业时间不擅自离岗、休息,不
扎堆聊天、干私活。
3.2绿化管养人员有义务制止人员的不文明行为以及擅自占用绿
化管养资源。如:攀爬树木、踩踏草坪、用水洗车等不良行为。
3.3 养护人员具有良好的通讯联络系统和详细完整的通讯录,各工
作点联系畅通,各类通讯工具处于完好的状态。
3.4 在养护过程中,养护人员必须在车道上作业时,必须穿反光
背心或穿自带反光条的制服并在作业区域用反光锥等物品进行隔离,
行车道上操作作业时要求避开上、下班高峰时问。
3.5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必须服从机场管理人
员的指挥与安排,确保2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进行处理。
3.6 开展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活动,抓好对职工队伍的培训考核制
度,加强养护作业质量,定期听取意见,确定整改任务,责任到人。
3.7 发现绿化基础设施损坏、植物损毁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向
航站区管理部报告,不得无故拖延。
3.8 切实完成机场交办的其他事项,保障重大节庆活动的环境美
化工作。如遇检查、重大活动等必须全员上岗,延长作业时间。
3.9 浇水、喷药车辆、人力车等设施车容、车貌整洁,工作状况
良好,能满足日常作业需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收回,不得摆放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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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区域。车辆等设施应统一油漆,统一标识。浇水、喷药作业时应鸣
报信号,不能影响行人,妨碍交通。
3.10 经营单位应配备足够适应业务需求的保障车辆、工具和保障
人员,含一定比例的专职管理、技术人员。
3.11 按照机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上岗前正确佩戴好个人防护用
品,正确穿脱防护用品,应按机场要求接种疫苗、参加核酸检测等。
3.12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从事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需要健康证,故所有上岗保洁人员均应
持有有效健康证件。
3.1 3
绿化人员服务质量处罚制度:
如经营单位违反以上任一条款时,第一次发生:由航站区管理部
对当日上班人员和当日绿化业务主管进行进行书面整改;第二次发生:
扣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300-500 元,并责令立即整改;第三次发生:
扣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500-1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且将整改情况
书面报到航站区管理部。第四次发生:累计每月4次(含4次)以上
发生同样问题,直接在月度考核表进行扣分。
第四章 绿化养护管理作业要求
4.1灌溉与排水作业要求:
4.1.1对新栽植的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的立地条件进行适
期、适量的灌溉,应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
4.1.2 根据植物生长情况,保持足够的灌溉频次。已栽植成活的
树木,在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干燥的情况下,也应该及时进行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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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对水分要求高的树种,还应当适当进行叶面喷雾。
4.1.3 树木周围暴雨后的积水应及时排除,无积水现象,在雨季
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
物因涝致死。新栽树木周围的积水尤应尽快排除,绿地内积水不得超
过12小时;对不耐水湿的树木和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2小
时,不可以发生因积水时间过长引起苗木受涝害的现象。
4.1.4灌溉用水不可以对植物产生不良影响。尽量节约用水,不
得出现下雨还进行灌溉作业的现象。
4.2 修剪整形作业要求:
4.2.1 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
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生长茁壮,绿地
中的各类乔灌木修剪应以自然树形为主。凡因观赏要求可根据树木生
长发育的特性对树木整形,将树冠定期修剪成一定的形状,保持其景
观效果。如遇特殊情况,适量增加一定的修剪次数。
4.2.2应在保持自然树型、冠型条件下,及时剪除树木的徒长枝、
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病虫枝及枯死枝,修剪后枝叶分
布均匀。
4.2.3 灌木修剪应使枝叶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进短
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
的原则进行,不可以发生因修剪不当影响花灌木花期花卉正常开放。
4.2.4剪口应平滑,不得撕裂表皮,从基部剪去的枝条不得留橛。
4.2.5进行枝条短截时,所留剪口芽应能向所需方向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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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截除干径在5cm以上的枝干,剪口应涂保护剂。
4.2.7 绿地中的所有树木应没有枯枝、枯叶、黄叶、焦叶、卷叶,
出现后应及时修剪并清理。
4.2.8绿篱和球类植物应及时修剪,保持其平整或圆整,枝叶丰
满。
4.2.9 修剪下来的枝叶及草屑应在收工前清除干净,不可以倾倒
在绿地中影响绿化景观效果。
4.2.10 航站区内行道树以及花灌木的修剪工作必须及时进行,并
达到有关的行道树养护标准要求看。椰果要及时清除,粉花山扁豆、
凤凰花的果实应在冬季时进行清除。
4.2 11修剪下来的枝叶清理到指定的地点,禁止就地堆放。
4.3施肥与土壤改良:
i
i
4.3.1 应保持土壤疏松,无明显板结,对常被人踩踏易于板结的
绿地,须及时松土,松土深度以不伤害根系为度。
4.3.2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
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4.3.3在树木休眠期以施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
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4.3.4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3.5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
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
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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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对建筑垃圾较多的绿地,在乔灌木周围应局部换土(园土、
山泥),碱性土质可施用醋渣或其它酸性物质。
4.4 病虫害防治:
4.4.1 对园林病虫害的防治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各
种病虫害发生的时期及其规律,抓住一切防治时机,采用各种有效的
防治方法,将病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治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
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4.4.2 应在相应的季节做好各类病虫害的预防工作,在防治上贯
彻“防重于治”的原则,采用工人挖、摘、药剂喷杀、生物防治、合
;
:
理浇水施肥、培养健壮苗、培育抗行品种、保护天敌等综合治理办法。
在防治中,应减少城市受农药的污染,保护环境,禁止使用高毒农药,
i
尽量采用高效、低毒新农药。要不断地总结、交流病虫害防治经验,
提高防治水平,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地用药,科学施药,保证防治
质量。确立本地区重点防治病虫害对象和检疫对象,科学、有针对性
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4.4.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
病虫扩散、蔓延。
4.4.4 应加强病虫检查,做好虫害预报发并根据预报及时采取防
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航站区管理部,
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4.4.5 改进施药方法,可采用喷雾进行,也可用药剂(微量)浇
根的方法进行,同时应积极改进和提高药剂防病虫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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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严格遵循国家园林部门制定的病虫害防治规定,禁止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
4.5 中耕除草:
4.5.1 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应及时松
土,中耕的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4.5.2绿地内的各类杂草应及时清除,不可以发生因杂草而影响
绿地观赏效果的现象。
4.5.3 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不可以堆放在绿地中。
4.5.4 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
施用,严禁喷洒到旁边的其他苗木上面造成这些苗木枝叶枯黄,不可
以发生因除草剂浓度超标引起的药害。
4.5.5
绿地内无野树,绿篱、乔灌木围栏上均无缠绕性、攀缘性
杂草。
4.6 死亡树木的挖除和补缺: !{
rf.
4.6.1养护过程中死亡的苗木,应及时连根挖除,并填平坑槽。
4.6.2
树木死亡后应尽早补种,落叶树种应在春季树木发芽前或
在秋季落叶以后补种,针叶树、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发芽以前或在秋
季新梢停止生长后补种,如苗木在非上述季节死亡,应将情况通报航
站区管理部备案。
4.6.3补种的苗木必须与原来的苗木是同一规格、同一树种。
4.7 室内外花坛、盆景、树池:
4.7.1花坛植物科属、品种繁多,生长习性各异,种植形式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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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管理工作必须精细,应根据不同种类的生物学特性和当地气候特
点适时做好播种、扦插、嫁接、繁殖、移栽、浇水施肥、中耕除草、
排渍修剪、防治病虫害等养护管理工作;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
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
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4.7.2草本花卉需摘心的品种(如一串红、菊花)应及时摘心。对
株型高、花茎长、花朵大的品种(如菊花),应用支柱固定。
4.7.3草本花卉开花后,应及时摘除残花,生长季节应及时清除
黄叶,缺株应进行补栽。
4.7.4应适时浇水、施肥或叶面施肥。
4.7.5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结合浇灌
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4.7.6花坛的种植工作应该按照航站区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进
行。
4.7.7 摆花工作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标准执行。摆花要讲究艺术,
品种搭配、位置摆放要适当,尽量做到美观大方,同时不影响机场正
常运行工作。
4.7.8绿化员每天对绿化盆景进行巡查管理,定期进行浇水、松
土、施肥及清洁。发现不正常情况(如:花盆遗失等)应及时向航站
区管理部通报。
4.7.9 花木的摆放要选择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进行,以免影响机场
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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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0在搬运、摆放盆景时,注意小心轻放,防止损坏机场设施、
设备并注意卫生,防止泥土及污物散落在地上,防止浇水时弄湿地面。
花盆及盆套破损要及时更换。
4.7.11盆景进入机场前要对花进行病虫害防治,防止将病虫进
入。进入隔离区内的,需经过安检检查。
4.7.12管理过程中发现病株或植株枯萎现象时要及时更换,发现
枯枝要及时修剪。
4.8草坪养护管理作业要求:
4.8.1草坪高度超过10~15cm 时应修剪。生长季节修剪高度宜4~
6cm,非生长季节修剪高度宜6~8cm。
4.8.2剪草不应遗漏,无法剪到的角落应人工进行补充修剪。
4.8.3剪下的草屑应及时从草坪上清除。
4.8.4冷季型草坪夏季应适量浇水,宜早晨浇,使之安全越夏。
4.8.5暖地型草,夏季勤浇水,宜早、晚浇,保持生长。
4.8.6浇水应避免烈日下喷灌,每次要浇足浇透。雨季应注意
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
4.8.7草坪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生长期
施追肥每年2-3次,剪草一星期后进行。
4.8.8施肥时间,宜在春、秋进行,以氮、钾肥为主,夏季宜
少施氮肥,以钾肥为主。施肥应均匀,应避免叶面潮湿时撒施,撒
肥后必须及时灌水。
4.8.9可通过剪草控制杂草、水肥管理抑制杂草。使用除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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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慎重,不可以发生因浓度过高引起的药害。
4.8.10 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预防
为主,综合防治。
4.8.11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
4.8.12草坪出现空秃后及时补种,如因季节因素无法及时补种
的,报监航站区管理部备案,等季节适合后补种。
4.8.13 保持草坪绿化景观效果,谨防杂草出现,及时进行清理。
4.9 绿地保洁:
4.9.1绿地每日派专人巡回保洁,绿地内(包含花坛、盆栽、树
池)应做到基本无垃圾,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4.9.2叶片以及花瓣上面应无明显积尘,有助于植物的光和作用。
4.9.3 植物在合同期内不得发生歪斜现象,出现歪斜应及时扶正。
若影响候机楼形象,需将其进行更换。
4.9.4行道树、绿地植物应无绑扎物、无架线、量晒衣服等损坏
i.
行为。禁止在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
;
4.9.5 修剪、除草等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垃圾应及时清除干净,
不可以倾倒在绿地中。如果确实需要“还绿”,改良土质的,应确保
这些枝叶无病虫害,并事先通知航站区管理部。
4.9.6严禁在未规定的地点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4.9.7花盆、工艺品等园林装饰品应清洁、端正无蜘蛛网。绿化
护栏、围挡应时刻保持清洁。
4.10绿化养护管理作业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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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经营单位违反以上任一条款时,第一次发生:由航站区管理部
对当日上班人员和当日绿化业务主管进行书面整改;第二次发生:扣
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300-500 元,并责令立即整改;第三次发生:
扣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500-1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且将整改情况
书面报到航站区管理部。第四次发生:累计每月4次(含4次)以上
发生同样问题,直接在月度考核表进行扣分。
第五章 安全文明
5.1 修剪行道树时,必须选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保证过往行人
和车辆安全。
5.2 在高压线和其他架空线附近进行修剪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
安全规定,严防触电或损坏线路。
5.3 上树修剪的梯子必须稳固,各种修剪工具必须安全可靠。严
禁高空修剪机械设备进行故障作业。动力修剪工具必须有安全防护部
件。
5.4 高大乔木在风暴来临前夕,应以预防为主,对树木存在根浅、
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立支
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综合措施。风暴过后及时拆
除有碍交通、观瞻以及树木正常生长的加固物。
5.5 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等防寒
措施。
5.6 加强对所属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正常使用,每
天作业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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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带故障操作。发现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立即向航站区管理部进行
通报。
5.7汛期、大风暴雨季节应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
5.8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组织和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机场各项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做到有安全
管理网络,制度齐全,责任落实。
5.9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作业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素质和技术水平,防止麻痹、松懈思想的产生。
5.10 对涉及用水、用电的相关作业,经营单位必须事先向航站区
管理部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后应在指定地点取水、取电,并保护水源、
电源安全,不得任意开启消防栓。
5.11 对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场所、危险工序、安全控制
关键点应加强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进行记录,落实整改和复查,
整改复查合格后进行注销。
5.12对突发事件,应有应急预案,具有完善的应急计划和足够数
量的应急人员、器材、设备,并按应急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5.13 枯草期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认真落实。
5.14严格遵守机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机坪作业养护人员必须遵
守《西双版纳机场机坪运行管理手册》及其他机场相关规定。
5.15 安全文明的处罚制度:
如经营单位违反以上任一条款时,:由航站区管理部直接扣除经
营单位履约保证金500-1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同时直接在月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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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第六章文档资料规范化
6.1 建立将全各岗位服务质量、制度(包括安全)、规定、流程等,
交航站区管理部审核、核定后严格执行。
i
6.2 建立服务质量台账:工作日志、月度盘点记录、病虫害防治
记录、轮换记录、销毁记录、等与养护有关的记录。
6.3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安全培训、安全自查表(器材、工作环
;
境)等。
6.4日常养护的各类原始台帐记录齐全、规范、如实填写,字迹
清楚无错误,在日常养护管理中产生的各种信息、资料、报表应按航
站区管理部要求及时上报,并负责建立绿化养护工作档案,做到有记
\
录、有统计,定期装订成册并存档。并随时接受航站区管理部的检查。 g


养护期满后应将养护管理的所有资料齐全完好的移交给航站区管理
部。
6.5 定期将工作情况(包括周报、考核表、考勤表、各类计划表)
季度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上报。遇重大临时任务做好工作总结,
一并上报航站区管理部。
i
6.6
建立现场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和应急预案。
6.7 文档资料规处罚制度:
如经营单位违反以上任一条款时,第一次发生:由航站区管理部
对当日上班人员和当日绿化业务主管进行口头警告整改;第二次发生:
扣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100-300 元,并责令立即整改;第三次发生:
19
扣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300-5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且将整改情况
书面报到航站区管理部。第四次发生:累计每月4次(含4次)以上
发生同样问题,直接在月度考核表进行扣分。
第七章 社会投诉
7.1不得发生因措施不当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媒体曝光及不良
的社会影响、上级领导批评。
7.2在省、市、机场等各类检查中,不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不
良影响。
7.3 社会投诉处罚制度:
如经营单位违反以上任一条款时,第一次发生:由航站区管理部
扣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500-1000 元,并责令立即整改;未按时限整
改,扣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的1000-2000 元。一年内若重复出现该
问题,则当月月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八章 其他工作及要求
8.1 合同承诺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从质量到数量都必须相符,
重要的机械设备应集中放置,便于航站区管理部检查,如遇到设备故
障,必须两小时内调配或租赁。 i
8.2
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3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营单位必须认真落实,于一个
工作日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报航站区管理部,并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
毕,接受复查。
8.4 鉴于机场的特殊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机场布
20
置的临时任务,即使该工作不在合同范围内,经营单位也应该先去认
真落实,事后再与航站区管理部商议费用问题,不发生因扯皮造成工
作未及时落实的事情。
8.5经营单位应根据绿化管养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
编制绿化养护工作设计、方案、技术保证等其它有关文件,
8.6经营单位应做到养护区域范围内的各类植物整体始终处于良
好状态,如出现部分苗木、花卉死亡、花朵凋谢或其他影响花坛观赏
效果的现象,必须根据航站区管理部的要求及时补种或予以全部调换,
费用包定,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8.7 经营单位对航站区管理部提供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
护和监管;建立有关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确保所有设施、设备
的完好。
8.8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机场在全国卫生城市、卫生机场、文明
单位等有关系列活动的评比中,不因管养工作不力造成机场扣分或不
达标现象。
8.9经营单位承诺并经考核确定的本项目经理、相应资质的专业
园艺技术人员、园林管理人员及园林养护队伍,专用机具、绿化材料,
未经航站区管理部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撤离。
8.10 其他工作的处罚制度:
如经营单位违反以上任一条款时,第一次发生:由航站区管理部
对当日上班人员和当日绿化业务主管进行口头警告整改;第二次发生:
扣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100-3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第三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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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经营单位履约保证金300-5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且将整改情况
书面报到航站区管理部。第四次发生:累计每月4次(含4次)以上
发生同样问题,直接在月度考核表进行扣分。
第九章员工奖励制度
9.1绿化管养人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给予300元-500元奖
励:
9.1.1忠于职守,发现无人看管的行李箱、纸箱、纸袋、塑料袋
等,行李中漏出导线、或粘有不明粉末、物品中有汽油、煤油等易燃
物品味道,物品中有滴答滴答异响声,能立即根据《无人认领行李处
置程序》向公安机关和护卫部报告。
9.1.2维护诚信机场形象及旅客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理旅客投
诉,在任何情况下不与旅客发生争执或冲突,事迹较为突出者;
9.1.3服务工作热情、耐心、细致,成绩优良者;
9.1.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事实清楚者;
9.1.5 航站区内发生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事件或安
全生产事故等,能够积极配合机场相关职能部门控制事态,协助疏导
旅客,并与机场工作人员共同维护航站楼秩序,事实清楚者;
9.1.6在紧急情况时组织旅客安全疏散,事实清楚者;
9.1.7有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展现个人高尚人格和良好道德风
貌;
9.1.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第十章附则
10.1 本规定未涉及的部分按集团公司或西双版纳机场的其它规
22
定执行。
10.2 本规定由西双版纳机场负责解释。
10.3 如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多条细则,须按规定累计处罚。
10.4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原《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
务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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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报价表
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务服务项目预询价报价函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机场:
我公司己仔细研究了西双版纳机场绿化业务服务项目预询价公告
的全部内容,现对本项目报价如下:
名称意向单价报价(含税) (万元/年)意向合价报价(含税) (3年)备注
西双版纳机场 绿化业务服务 项目

注:以上表格可自行添加。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24
附件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
成立日期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类似业绩
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
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等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附件四:服务质量要求建议
服务质量要求建议
服务要求原文内容 修改建议 修改理由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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