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射阳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射阳湖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等业务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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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yrhn-0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俊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谢超1526226159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序号:2023-BYRHN-001
1、招标条件
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射阳湖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等业务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宝应县射阳湖镇社会治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经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射阳湖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等业务用房。 
2.1.2 建设规模
(1)项目概况: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射阳湖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等业务用房改造工程设计与施工。
(2)投资额:约88万元
2.1.3.工期要求: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射阳湖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等业务用房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1)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全套完整施工图设计等;(2)材料的采购;(3)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整体移交给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资质要求:
3.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以下①资质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提供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或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
3.4.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6. 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3.7.拟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
3.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联合体主办方或联合体成员方自2020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资格应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3年0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至17:50,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宝应县吾悦公馆9号楼三层310室报名。
4.2代理人携带如下资料前来报名: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均需要提供);②设计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符合第3.4.2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养老保险必须显示企业名称、缴纳保险人姓名、个人社会保障号、缴纳月份以及社保部门印章);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 ⑥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联合体主办方或联合体成员方自2020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施工单位提供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或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⑧如联合体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上述材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账户名: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宝应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新城支行;
账号:1108070909100065285;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射阳湖镇社会治理局
联系人:冯俊杰
电话:13852573138
招标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谢超
电话:15262261597
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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