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花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龙潭-团结-边城管网延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48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xjy[2020]0392
预算金额4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先生16607438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0/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30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花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龙潭-团结-边城管网延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下载截止]

交易编号:XXJY[2020]0392

【信息来源:】【作者:】 【信息时间:2020-05-29 14:13 】 【字号 大 中 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花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龙潭-团结-边城管网延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龙潭-团结-边城管网延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花发改招[2020]17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华融湘江银行花垣支行合作框架协议)。招标人为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五龙冲水库集中供水龙潭-团结-边城管网延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龙潭镇、边城镇、花垣镇团结片区

2.3 规 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8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起点为龙潭镇水源接取点,终点位于花垣县边城镇,供水主管线全长约21.80km,村镇配水支管长约45.74km,边城镇已建管网改造6.6km,临时供水管线长1.3km,入户管网改造长度约32.09km,管线总长106.2km。

2.4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4800万元

2.5 工期要求: 4月;(设计工期:1 个月 施工工期:3个月 )

2.6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以及省、市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通过,满足施工要求并负责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评审。

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

2.7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按照项目内容与实施计划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试运行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各自的资格要求

3.3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 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及上建造,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 3.1 款至 3.8 款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 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中有关格式。

3.8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2018〕28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0年 6 月 30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万元 )。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用户登录”-“会员端”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未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或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

4.3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 8 时 00 分到 2020 年 6 月 4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6 30 10 00 ,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无效标不予开标及不予评审)。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花垣县水利局 ,电话:0743-722590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 :0743-72551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1660743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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