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供排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瀍建招-2023-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爱巧0379-808788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供排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诚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供排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瀍建招-2023-009   项目编号:瀍河工施招标(2023)0032号
3、代理编号:GDZBDL-2023-228
4、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债券资金+配套资金;招标控制价:11413.61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11413.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135.23万元,勘察设计费用278.38万元)。
5、建设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6、项目概况:本次白马寺镇供排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共涉及瀍河回族区白马寺镇全域,主要内容为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和配套给、排水管网。其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处理规模达到 1.0 万 m3 /d,出水水质需达到地表水准Ⅲ类水要求;配套敷设给水管网总长度 57349m,雨水管网总长度 50648m,污水管网总长度 59801m。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以及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
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勘察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承诺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投标人单位公章”中的投标人即为联合体牵头人。
6、本项目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6月08日至2023年06月1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诚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81796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南路橄榄公寓1号楼三楼南306、307室(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联 系 人:王爱巧
电    话:0379-80878807
监管部门: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969689
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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