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中草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EPC模式)已经由哈发改【2022】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中草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99.74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库尔米希村
2.工程规模:建设中草药研发基地一座,建筑2层面积843.79平方米,主要功能为科研教室、科研沙龙区、种植监测中心及配套办公室;建设中草药研发配套用房一座,建筑面积约417.69平方米;建设变电房一座,建筑面积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25.48平方米。室外配套建设户外研学活动区主要功能为户外研学场景,户外活动空间,配套自来水、污水管网,道路及地面硬化,配套200KW电力负荷系统等附属设施,配套院落布局建设。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建筑或结构专业注册执业资格;(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设计、施工投标单位若为疆外企业,疆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报送企业信息登记册》。
5.保证金子账号:领取招标文件时自动生成子账号。
四、投标
1.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6日 16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xjaltggzy.gov.cn)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25日
2.领取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xjaltggzy.gov.cn)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