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
金额
367.6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7.62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超0311-681239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玉鹏0312-8329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工程已由 博野县行政审批局博招核字2022-0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工程; (2)建设规模:包括护栏及底座整治、便道砖及收水口整治、路灯增补及整治、公厕整治、街角公园整治等。 (3)项目建设地点:博野县城区; (4)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限价:3676205.78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4 09:002024-11-0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或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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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6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马玉鹏,联系电话:0311-68123998,邮箱:XHDL68@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博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8322052

电子邮箱:by_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博野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配套项目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兴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博野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高超

联系人: 马玉鹏
电话:

0311-68123998

电话: 0312-83291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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