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部分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000010304070038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渊178051038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忠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430100000103040700385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泰长江大桥和南北公路接线建设工程已由江苏常泰大桥有限公司以常泰桥函【2024】11号文批准建设批复。项目发包人为江苏常泰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发包人的委托,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  2024年度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部分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泰长江大桥。
2.1.2项目概况:根据《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商请提供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相关建设项目采购和实施配合的函》(苏交建便字〔2023〕39号)和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相关建设项目进度要求,公司拟开展收费系统甲供设备以及因常泰项目接入引起的润扬大桥监控中心扩容或改造设备的采购工作。
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1.4工期要求:2024年10月30日之前完工。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施工进度进行工期调整,投标人对此不得拒绝。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文件资料、交付使用和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且应进
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具有省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业绩条件: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不含维护)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或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电子采购平台失信行为名单。
3.2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应满足的要求
(1)项目经理:
a、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b、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处于有效期内;
c、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在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不含维护)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完善所有信息。
(2)项目总工:
a、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必须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段为至少2024年4月-2024年7月中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至 2024年8月13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工作。
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标段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常泰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世业洲大桥公园
联 系 人:黄渊、裴泽琳
联系电话:17805103850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05室
联 系 人:韩忠侠、陈志祥
电    话:025-86618683-801/803、19901497853(韩工)
传    真:025-86618673
E-mail:1499057502@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其他
10.1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5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邮箱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10.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 CA 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无需投标人再采用 CA 锁配合解密。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8月27日 10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8月27日 10 时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10.7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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