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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山西中磐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中磐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天鹅大酒店写字楼3号楼东单元18层东户
二、基本情况
我局在对乡宁县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10292024CCS00062)的投诉处理中认定:代理机构质疑答复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违法、磋商文件部分主观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上述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四、处罚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乡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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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中磐正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天鹅大酒店写字楼3号楼东单元18层东户
二、基本情况
我局在对乡宁县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10292024CCS00062)的投诉处理中认定:代理机构质疑答复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违法、磋商文件部分主观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上述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四、处罚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乡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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