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考试院考试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th2023208e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市考试院
招标联系人齐宝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月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沈阳市考试院考试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TH2023208E)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考试院考试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48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考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车型:所租的车型为5座小轿车B级、7座商务车、13-19 座客车、20-28 座客
车、33-39座客车、45座(及以上)客车。服务范围(1)由沈阳市考试院(大东区小东231
号)或市内区某地点出发接送人员或考试用品至13个区县指定考点,考试结束送回出发地。
(2)市内各考点巡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考试院考试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考试院考试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5日08时00分到2023年06月2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
事宜。方式: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天泓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
座5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14 时 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
座5楼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沈阳市考试院考试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
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 日 14点0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LNTH2023208E
项目名称:沈阳市考试院考试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64,800.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服务需求数量履约期限
01 沈阳市考试院考试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
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否车型:所租的车型为5座小轿
车B级、7座商务车、13-19 座客车、20-28 座客车、33-39 座客车、45座(及以上)客车。
服务范围:(1)由沈阳市考试院(大东区小东231号)或市内区某地点出发接送人员或考
试用品至13个区县指定考点,考试结束送回出发地。(2)市内各考点巡查。车辆数目根
据每次考试具体需求数而定两年(730 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
在评估服务达到要求、落实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按采购内容和价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在此期
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变化,采购人可相应调整项目执行期限。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730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在评估服务
达到要求、落实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按采购内容和价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在此期间,如遇国
家政府采购政策变化,采购人可相应调整项日执行期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方式: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考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考试院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
联系人:齐宝强
电 话:02423241055
电子邮件:10000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联系人: 于月、乔涛
电 话: 024-23933220
电子邮件: lnthzbb@126.com
jl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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