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结果公告
金额
43.7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22-030
预算金额2200万元
招标公司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张志忠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尚冰18848866171
中标公司河南鸿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8.50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3.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造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结果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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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22-030 | |||||||||||||||||||||||||||||||||||||||||||||||||||||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9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8月24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1、建设规模: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占地230.00亩,总建筑面积59,42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冷库、产品展示厅、玻璃智能温室、高标准日光温室、高标准大拱棚、育苗智能温室、水毁道路改造、水肥一体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冷库1,000.00平方米、产品展示厅1,000.00平方米、玻璃智能温室3,600.00平方米、高标准日光温室30,000.00平方米、高标准大拱棚17,160.00平方米、育苗智能温室6,666.00平方米、水毁道路改造5,516.00平方米、水肥一体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设。 2、招标范围:一标段: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测量、设计、审图、材料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二标段: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的监理。 3、招标内容:本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市牧野区东曲里村村北。 6、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二标段为: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监理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一标段365日历天,二标段(监理)随施工期及质保期。 8、质量要求:一标段:规划、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标段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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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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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
赵志龙、朱春雨、崔连献、冯红卫、王敏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一标段:52000.00元,二标段:200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54,00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牧野区农业农村局:0373-5328118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七街518号 | |||||||||||||||||||||||||||||||||||||||||||||||||||||
联系人:张志忠 | |||||||||||||||||||||||||||||||||||||||||||||||||||||
联系方式:139496140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21世纪广场9层 | |||||||||||||||||||||||||||||||||||||||||||||||||||||
联系人:尚冰 | |||||||||||||||||||||||||||||||||||||||||||||||||||||
联系方式:188488661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尚冰 | |||||||||||||||||||||||||||||||||||||||||||||||||||||
联系方式:18848866171 |
-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招标文件7 .29(终稿).pdf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招标文件7 .29(终稿).pdf
-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监理招标文件7.29(终稿).pdf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监理招标文件7.29(终稿).pdf
-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ng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河南鸿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2).png河南鸿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2).png
- 河南鸿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1).png河南鸿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1).png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22-030
乙审换同居发术
招标人: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招标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的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已由
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22-030
2、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3、建设规模: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占地230.00亩,总建筑面积
59,42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冷库、产品展示厅、玻璃智能温室、高标准日光温室、高
标准大拱棚、育苗智能温室、水毁道路改造、水肥一体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设。主要
建设内容为:冷库1,000.00平方米、产品展示厅1,000.00平方米、玻璃智能温室3,600.00
平方米、高标准日光温室30,000.00平方米、高标准大拱棚17,160.00平方米、育苗智能温
室6,666.00平方米、水毁道路改造5,516.00平方米、水肥一体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
设。
4、招标范围:一标段: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
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测量、设计、审图、材料采购、
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
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二标段: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的监理。
5、招标内容:本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6、预算金额:22000000.00元
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8、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市牧野区东曲里村村北
9、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为: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二标段为: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监理
10、工期要求:一标段365日历天,二标段(监理)随施工期及质保期。
11、质量要求:一标段:规划、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质量要求:合格。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标段(EPC总承包)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
程、排⽔⼯程、道路⼯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
准);
②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
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
目经理(本项目除外,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二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①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投标
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②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在本
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
况良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6、其他要求: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复审,
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
对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方,联合
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
单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
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
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
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
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
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
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1日08时30分至2022年8月5日18
时止。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
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8时3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
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
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
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
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
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开标
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
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牧野区农业农村局:0373-532811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具体实施部门)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七街518号
联系人:张志忠
电话:13949614075
代理机构: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21世纪广场9层
联系人:尚冰
电话:18848866171
项目联系人:尚冰
联系电话18848866171
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七街518号联系人:张志忠电话:1394961407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21世纪广场9层联系人:尚冰电话:18848866171 |
1.1.4 | 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
1.1.5 | 建设地点 | 位于新乡市牧野区东曲里村村北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测量、设计、审图、材料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
1.3.2 | 工期要求 | 365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规划、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
能力和信誉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方,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1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 |
2.2.2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
间 | ||
2.2.3 |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时间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3个工作日内 |
2.2.4 |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
2.3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设计费为投标报价总费率的1%,设计费不单独报价按照投标报价总费率同比计算费率)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时在此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例如100%、99%、98%……)注:本项目一标段预算金额2156万元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保函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版块。2、投标人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账号:1704021438001672944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投标保证金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特别提示”的规定缴纳。特别提醒: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 |
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2、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3、会员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清单工具转换清单并导入投标文件中(保证工具升级到最新版本),使用单位CA证书生成投标文件。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8时30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CA密匙完成解密)。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备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十二)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联合体投标时,
联合体成员需分别提供)。
备注:其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可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直接跳转的“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的截图。
三、商务标部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完
成本项目。投标报价为(费率),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 | ||||||||
项目经理 | 专业及级别 | 注册编号 | ||||||
设计负责人 | 级别 | 注册编号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报价(费率) | 投标报价(费率) | |||||||
投标质量 | 投标质量 | 工期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 |
备注 | 备注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
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补充填写,可另附页。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承诺书
承诺书(一)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
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在本项目报名之日起不再
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如
果发现并证实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我方愿意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二)
获奖证书、证件名称 | 文件号 | 所在网站 | 所在网站网址:(http://) | 备注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所提供的以上资料均真实和准确。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三)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信誉良好,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
消,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等问题;我方承诺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一经发现我方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承诺书(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提供或填写此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其他材料
1、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3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要求投标
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章。
2、投标人认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技术标
技术部分
(一)承包人建议书
(二)承包人实施方案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法;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
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
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
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五、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材料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22-030
乙审换同友
招标人: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招标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的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已由
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22-030
2、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3、建设规模: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占地230.00亩,总建筑面积
59,42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冷库、产品展示厅、玻璃智能温室、高标准日光温室、高
标准大拱棚、育苗智能温室、水毁道路改造、水肥一体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设。主要
建设内容为:冷库1,000.00平方米、产品展示厅1,000.00平方米、玻璃智能温室3,600.00
平方米、高标准日光温室30,000.00平方米、高标准大拱棚17,160.00平方米、育苗智能温
室6,666.00平方米、水毁道路改造5,516.00平方米、水肥一体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
设。
4、招标范围:一标段: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
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测量、设计、审图、材料采购、施
工与安装、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
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二标段: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的监理。
5、招标内容:本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6、预算金额:22000000.00元
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8、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乡市牧野区东曲里村村北
9、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为: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二标段为: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监理
10、工期要求:一标段365日历天,二标段(监理)随施工期及质保期。
11、质量要求:一标段:规划、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
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质量要求:合格。
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标段(EPC总承包)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
程、排⽔⼯程、道路⼯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
准);
②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位
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
经理(本项目除外,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二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①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投标人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②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在本单
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状
况良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
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
6、其他要求: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复审,发
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对
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整体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方,联合体
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
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
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
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
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
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
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1日08时30分至2022年8月5日18
时止。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
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8时3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
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
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
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
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
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
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开标
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
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六、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牧野区农业农村局:0373-532811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具体实施部门)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七街518号
联系人:张志忠
电话:13949614075
代理机构: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21世纪广场9层
联系人:尚冰
电话:18848866171
项目联系人:尚冰
联系电话18848866171
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七街518号联系人:张志忠电话:13949614075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海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21世纪广场9层联系人:尚冰电话:18848866171 |
3 | 项目名称 |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 |
4 | 建设地点 | 位于新乡市牧野区东曲里村村北 |
5 | 工程规模 |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占地230.00亩,总建筑面积59,42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冷库、产品展示厅、玻璃智能温室、高标准日光温室、高标准大拱棚、育苗智能温室、水毁道路改造、水肥一体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冷库1,000.00平方米、产品展示厅1,000.00平方米、玻璃智能温室3,600.00平方米、高标准日光温室30,000.00平方米、高标准大拱棚17,160.00平方米、育苗智能温室6,666.00平方米、水毁道路改造5,516.00平方米、水肥一体化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的建设。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监理工作范围 |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 |
9 | 监理周期 | 随施工期及质保期 |
1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等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24日8时30分 |
17 | 投标人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日前 |
18 |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时间 |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19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
20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4小时内 |
2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4小时内 |
22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3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2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保函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采取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板块。2、投标人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账号:1704021438001672820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投标保证金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特别提示”的规定缴纳。特别提醒: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建设工程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2、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3、会员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 ||
25 |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指2019年1月1日起至今 |
26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指2019年1月1日起至今 |
2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否 |
28 | 投标文件制作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系统内提交。 |
29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 |
30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 |
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清单工具转换清单并导入投标文件中(保证工具升级到最新版本),使用单位CA证书生成投标文件。 | ||
3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4日8时30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CA密匙完成解密)。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备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
3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主要内容线上和开标室大屏幕同步显示,计算机自动语音电声唱标。(4)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 |
3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组成:其中4名经济、技术方面专家,1名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附表三:计划用于本工程监理的人员及组织机构
人员总数 | 人员总数 | 人员总数 | 技术人员 | 技术人员 | 工人 | ||||||
管理人员 | 管理人员 | 管理人员 | 行政人员 | 行政人员 | 其他 |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管理人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年龄 | 年龄 | 现任职务 | 建议职务 | 建议职务 | 专业 | 专业 | 专业 | 专业 | 技术职称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年龄 | 年龄 | 现任职务 | 建议职务 | 建议职务 | 专业 | 专业 | 专业 | 专业 | 技术职称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 |
姓名 | 姓名 | 建议职务 | 建议职务 | 建议职务 | 建议职务 | 建议职务 | 建议职务 | 建议职务 | 本公司从事监理年限 | 本公司从事监理年限 | 本公司从事监理年限 |
八、监理大纲
(内容自拟)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传真 | 网址 | 网址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经营范围备注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财务状况表
(后附2021年度经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表)
(三)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57-
(四)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58-
十、其他材料
1、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信誉良好,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
消,自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
题;我方承诺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一经发现我方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59-
2、企业信誉情况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提供)。备注:其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可为“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时直接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的截图。
-60-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提供或填写此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61-
3、招标文件中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2-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提供或填写此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东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新
乡市牧好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监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
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监理(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4824万元,资产总额为318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上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022年08月24日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书重建项目(PC一标段投标文件
供应商:河南造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022年8月24日
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CPC一标段投标文件
承诺书(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提供或填写此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
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改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换)。相关企业(台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一标段(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鸿岛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39.49万元,资产总额为
18.6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新乡市牧野区龙华种植基地灾后重建项目EPC一标段(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天誉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162.56万元,资产总额
为216.6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口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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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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