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科学装置研究院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 础设施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 2023-11-24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1000002001
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经发改高技<2023>604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 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 50092 ㎡,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 32598 ㎡,地下建筑面积 17494 ㎡,建筑高度不超过 55m,由内 而外分别为大型“零磁”空间区、过渡区、实验楼及穹顶围护,总投 资 350237 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与浦炬街交叉 口西南侧约 210m 位置,计划于 2029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北京航空 航天大学,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 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 托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简 称“大设施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 相关的设计服务(包括环评、交评、节能评估及后评价、三维景观风 貌分析、日照分析(如有)、风洞实验、振动测试分析等):各阶段 设计调整修改深化(可能进行多轮),完成项目估算、概算的编制及
调整;完成项目图纸图审、专家评审论证,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图纸 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支持,施工现场服务和施工期间派驻 常驻现场设计代表,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提供材料及设备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材料物料要求、智能化、空调、电梯、变配电等 技术要求),参与项目验收、运行等后续服务,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 与设计相关的配合工作(如工程勘察配合、工艺配合和报审配合等);配合项目的概算报审、结算审核、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 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 等;设计阶段应采用正向 BIM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规定 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及相关出图标准要求且应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 求,并应及时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 修改工作,设计单位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 确性。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部分内容红线外)的工艺系统(大型“零磁”空间)设计、工程配套设计等,具体设计 内容如下:1)工艺系统(大型“零磁”空间)初步(扩初)设计 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大型“零磁”空间电磁结构设计(含大 型地磁主动补偿线圈、屏蔽壳、内部分布式剩磁主动补偿线圈、消磁 系统、控制系统、系统测试、维修维护设计)、大型“零磁”空间工 程结构设计(含网壳结构、无磁支承平台、三轴地磁主动补偿线圈支 承系统与消磁线圈支承结构)、大型“零磁”空间减隔振设计、大型“零磁”空间辅助工艺设计(含建筑设计、工艺精装设计、拓展区屏 蔽壳外围护、主动补偿线圈结构外围护、起重运输设备与缓冲间等)、
磁安检系统设计、大型“零磁”空间数字化产品研制、使用保障设计、维修保障设计,健康管理系统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概算编制和深化 设计要求)等以及与工艺系统相关的其他所有设计;2)工程配套 方案设计、初步(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 范围内的规划设计、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包括大跨度穹 顶结构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减隔振设计、给排 水设计、暖通设计、强电系统设计、弱电智能化系统设计(包括室外 智能化)、动力及气体设计、小市政设计(包括室外附属工程、配 套综合管网(包括红线外至市政接口部分)、海绵城市等)、消防及 特殊消防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导视及标识系统、交通设施及标识标 线、精装修设计(含实验室设计)、幕墙设计、泛光设计、景观设计(包括道路、广场、亲水平台(局部红线外))、地块周边跨河桥梁 设计、绿建节能设计、使用保障设计、维修保障设计、各系统与磁屏 蔽舱及装置仪器相关的接口设计、工程配套运维及健康管理设计、与 本项目相关的红线外配套泵房、配电房等设施设计、公共配套项目设 计(包括但不限于:配套网络通信电视系统、燃气、供电(含外网)、供水等设计)、配套工程进入“零磁”空间的同时需重点考虑防磁、隔振措施设计等以及与工程配套相关的其他所有设计;3)实验监 控和计算平台(先进数字实验室)的初步(扩初)设计(完成需求分 析、概要设计,包含系统架构设计、业务应用设计等。设计深度应满 足概算和深化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监控和计算平台(先进 数字实验室)系统方案设计,实验任务仿真进化、实验过程数字孪生、
实验数据分析决策、实验环境监测控制、实验设施健康管理、实验培 训与训练、知识管理学术交流、前沿科学体验科普等模块数字化集成 设计等以及与实验监控和计算平台相关的其他所有设计,本次招标☑估算造价/□概算投资 350237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 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 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分项)甲级 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5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 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 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 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及分工;③联合体各方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④联合体 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投标资格条件“(一)投标人:”中第 3 条规定 的业绩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派,联合体各方 均应满足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三)其他:”中第 1-4 条的规 定;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 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最大跨度 80 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委 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具有上述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所 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不能体现的可 以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作为补充;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 在不一致的按设计图纸、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EPC、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设计内容的,不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承接的设计工作业绩仅认可为该联合体牵头人的 业绩(勘察设计项目中全部设计工作由一方承接的,可认可为该成员 的业绩);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 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 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仓储物流项 目;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 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2、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 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及
以上或最大跨度 80 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委托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 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不能体现的可以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 纸作为补充;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设计图纸、委 托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EPC、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 设计内容的,不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 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止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 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 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 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本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概念性设计单位满足 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 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01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 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 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05 日 16:30。招标人将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
传 至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 品 等 材 料 , 投 标 人 无 需 至 开 标 现 场 。 开 标 网 址 :
http://kb.zmctc.com。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远 程 开 标 方 式 。 开 标 网 址 :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浙江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 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 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 量控制在 70M 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 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 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 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 联系人:余工、叶工、韩老师(业主)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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