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淳溪镇悦达广场4楼顶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
2017-03-30 05:14:46 |
高淳区淳溪镇悦达广场4楼顶基站场地租赁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高淳区淳溪镇悦达广场4楼顶基站场地租赁合同〕项目采购人为〔周训龙〕,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说明: 二、 1、高淳县悦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高淳区淳溪镇悦达广场4楼顶使用面积为4平方米的场地; 三、 2、在其场地建设楼顶发射天线; 四、 3、租期为10年,租赁时间2016年12月16日-2026年12月15日; 五、 4、年租金为人民币2000元,2017年1月一次性付清10年租金20000元; 六、 5、电费由电信局与高淳县悦达置业有限公司结算。 七、 (基站编号F6731) 八、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九、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说明:高淳县悦达置业有限公司。】 十、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十一、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区分公司 电话:15335176982 邮箱:15335176982@189.cn 地址: 镇兴路288号 邮编:2113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周训龙 日 期: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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