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66891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先生833806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66891

(三)预算金额:49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法律服务 1 490,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1.报价要求: 1.1.整体项目总价包干; 1.2.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服务费、所聘请人员工作期间的全部薪金(养老、医疗、重疾、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税费、档案管理费、培训费等)、各种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1.3.报价控制金额:人民币小写490000元(大写:肆拾玖万元整),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控制金额的报价,如定点供应商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
2 1.4.定点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报价控制金额的70%(不包含该数值)的,采购人会将审查其报价的合理性,定点供应商必须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注:非综合单价分析表),定点供应商不能有效说明其成本价格的合理性,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会将视该竞价文件没有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3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3.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 4.项目验收标准: 4.1.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2.提供本项目的相关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记录、抽查记录、评估记录以及其他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相关工作记录等。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4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协助提供项目合同内容相应的法律支持和服务支撑,并委派不少于3人的专业团队驻点,同时需统筹跟进项目管理和派驻团队管理,保障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的动态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1.协助对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施清单以及《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审查,与国家、省政务服务事项相关工作做好衔接,协助梳理形成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并做好有关档案汇总、统计分析保存工作。 2.协助对佛山市政务服务事项(含权责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的日常运行和应用情况持续进行管理监督,协助跟进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具体要素动态调整,对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优化意见建议。 3.协助利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佛山市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结合佛山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升级建设和应用要求,参与基于事项的业务流程梳理和数据需求梳理,包括推行电子证照、电子表单、电子档案和容缺服务、告知承诺制等创新服务。 4.协助组织各级各部门完成事项在各类政务平台的应用配置,协助开展事项相关业务培训,支撑政务管理平台和前端应用平台的正常运行。 (二)政务服务事项应用 1.结合佛山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升级工作,协助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运行配置定制工作,协助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和数据需求,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 2.以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为导向,协助推动各区各部门不断深化“全程网办、全市通办”改革,持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免证办”“指尖办”“视频办”等服务应用,积极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姚先生 83380618

采购单位: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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