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零星整修项目1年度批量预发包招标公告
(2024-JQXWCD-G1004)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某医院零星整修项目批量预发包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项目编号:2024-JQXWCD-G100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改扩建。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以医疗用房整修、房间改造、室外环境整修、室内装修为主。
2.3建设地点:四川成都
2.4项目总投资:800万元-1500万元。
2.5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四川省成都市内,自签订合同后一年期内,发包人赋予的工程施工,单个项目施工投资不超过100万元。项目主要以医疗用房整修、房间改造、室外环境整修、室内装修为主。经初步估算,1年期限内发包人建设累计总投资约800万元—1500万元,具体以甲方实际工作为准。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施工单位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未同时具有,需配备1名项目副经理,两人一起须达到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均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本单位自项目公告发布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具有1个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100万元以上项目业绩和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100万元以上项目业绩。
注:(1)类似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2)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和工程业绩,应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市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以上业绩认定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还在建的类似业绩不予计算。
3、从2021年1月1日年起至今,在军队和政府的工程项目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1)诚信要求: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联勤保障部队设施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为未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联勤保障部队设施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为未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的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为未在调查处理审计抄告违规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为未具有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投标阶段配备的人员,不得是招标人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3本次招标,要求承包人在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立本项目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接受招标人及开户行对该账户的监管,确保资金用于该项工程建设,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挪作他用。(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4实行压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招标人保管,工程竣工后退还。(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军队相关部门下发的《委托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承担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履行相关义务,配合招标人按《方案》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接受招标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方案》行使相关监督,且遵守军队及西部战区总医院本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6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国外境外成员。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上发布。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投标申请报名
7.1报名时间:2024年 7 月 18 日至2024年 7 月 25 日,每日 08 : 00 至 18 : 00 (北京时间)。
7.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2685676476@qq.com)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由采购机构联系人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7.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2)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年检资质证书副本;
(4)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采取网上获取方式。报名审核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采购机构邮箱:2685676476@qq.com。
申领招标文件事宜联络人:曾助理(电话:028-86570775,邮箱:2685676476@qq.com)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9.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9.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公告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监督、投诉部门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6570515 18884870515
上级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51-3551816
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27-59561772
全域监督调查问卷二维码: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姜助理,028-86570732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金泽东路路西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人:刘宇宁、孙丹凤 010-81168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