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同公示]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项目
金额
129.5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07/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
服务销售合同(集成类)
(合同编号: )
甲方: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12号
乙方: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路电子信息产业园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根据提供的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技术方案要求,乙方提供集成服务,确保与省纪委纪检监察外网系统对接。详见附件1“项目建设清单”。
1.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工作。
1.3 因客观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工作期可以顺延。
二、交付日期、地点
2.1 交付期限:乙方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
2.2 交付地点:贵州省铜仁市。
三、付款方式
3.1 甲方的开票信息:
账号名称: 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统一信用代码: 11522200009550033G
开户行、银行账号:
地址、联系方式: 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12号
3.2 乙方的银行信息:
银行帐号:5205 0142 3936 0000 018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贵安支行
户 名: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 项目金额:
本项目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伍仟元整(¥1295000.00元)
3.4 价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分批支付的原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即可组织设备发货,设备到货后,经甲方接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30%,即¥3885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伍佰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总费用的5%,即¥64750.00(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打入甲方账户作为项目质保金,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70%,即¥9065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玖拾万陆仟伍佰元整)。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乙方申请退还质保金。
项目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免费质保服务。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整个项目实施的时间、质量进行监督,并审核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4.1.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项目报告等相关成果资料;
4.1.3 有权组织专门的验收评审组,对乙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4.1.4 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4.1.5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项目所需的内部沟通、需求调研等相关工作;
4.1.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必需文件、资料及协助。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 乙方在保证质量、按照合同条款完成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内容支付相关费用;
4.2.2 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工作成果、研究方法及时间等安排项目的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4.2.3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提交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可能。因乙方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5.1 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组织验收工作。
5.2 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与省纪委纪检监察外网平台联调,能够接入省纪检监察外网平台,同时完成等保三级测评及备案等程序。
5.2.1 接收:(硬件、成品软件)产品到货后,甲方对产品进行清点、确认并签署接收单。
5.2.2 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并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验收未通过,需向乙方提供书面的未通过原因及完善建议,乙方完善后重新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5.2.3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本合同所有产品的相关资料移交至甲方。
六、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均应依法向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2 甲方未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0.1%的违约金,直至付清欠费;
6.3 由于乙方单方原因,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本合同约定产品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0.1%的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保密条款
8.1本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对方提供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数据、文档、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履行本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资料或涉及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的资料信息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形式的利用。如发生以上情况,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
8.2本合同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仍应执行本合同保密条款。
九、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十、通知与送达
10.1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与本合同相关通知、协议、文书的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号码等信息以本合同签约处约定的信息为准;如一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方按上述约定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后,以其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否则视为未变更,其之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文书及司法文书邮寄送达5日后即视为送达。
10.2本合同关于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约定,亦适用于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及其他程序中相关文件的送达。
10.3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协议、文件、文书的送达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十一、附则
11.1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2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本合同未尽或需修改、变更的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其他形式的变更无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4 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对于施工安全的管理并自觉贯彻落实本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施工安全的各项规定做好实施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1.5 乙方在实施期间需派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或甲方指定驻地开展项目相关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
11.6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7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项目建设清单
2.到货证明
3.验收合格书
(本页无正文,系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销售合同签字
盖章页)
甲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日期:2021年 月 日
乙方: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徐颖 18985000851
联系人电子邮箱:ying.xu@gzdata.com.cn
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件1:项目建设清单
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建设清单
附件2:到货证明
到货证明
附件3:验收合格书
验收合格书
文件预览:
铜仁纪检监察外网合同20210707.PDF
服务销售合同(集成类)
(合同编号: )
甲 方: | 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
乙 方: | 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签订地点: | 贵州 贵阳观山湖区 |
甲方: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12号
乙方: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路电子信息产业园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根据提供的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技术方案要求,乙方提供集成服务,确保与省纪委纪检监察外网系统对接。详见附件1“项目建设清单”。
1.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工作。
1.3 因客观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工作期可以顺延。
二、交付日期、地点
2.1 交付期限:乙方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
2.2 交付地点:贵州省铜仁市。
三、付款方式
3.1 甲方的开票信息:
账号名称: 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统一信用代码: 11522200009550033G
开户行、银行账号:
地址、联系方式: 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12号
3.2 乙方的银行信息:
银行帐号:5205 0142 3936 0000 018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贵安支行
户 名: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3 项目金额:
本项目合同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伍仟元整(¥1295000.00元)
3.4 价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分批支付的原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即可组织设备发货,设备到货后,经甲方接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30%,即¥3885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伍佰元整);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总费用的5%,即¥64750.00(大写:人民币陆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打入甲方账户作为项目质保金,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70%,即¥9065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玖拾万陆仟伍佰元整)。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乙方申请退还质保金。
项目自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免费质保服务。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整个项目实施的时间、质量进行监督,并审核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
4.1.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项目报告等相关成果资料;
4.1.3 有权组织专门的验收评审组,对乙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4.1.4 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4.1.5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项目所需的内部沟通、需求调研等相关工作;
4.1.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必需文件、资料及协助。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 乙方在保证质量、按照合同条款完成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内容支付相关费用;
4.2.2 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工作成果、研究方法及时间等安排项目的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4.2.3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提交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可能。因乙方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5.1 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组织验收工作。
5.2 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与省纪委纪检监察外网平台联调,能够接入省纪检监察外网平台,同时完成等保三级测评及备案等程序。
5.2.1 接收:(硬件、成品软件)产品到货后,甲方对产品进行清点、确认并签署接收单。
5.2.2 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并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验收未通过,需向乙方提供书面的未通过原因及完善建议,乙方完善后重新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5.2.3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本合同所有产品的相关资料移交至甲方。
六、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均应依法向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2 甲方未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0.1%的违约金,直至付清欠费;
6.3 由于乙方单方原因,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本合同约定产品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0.1%的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保密条款
8.1本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对方提供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数据、文档、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履行本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资料或涉及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的资料信息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形式的利用。如发生以上情况,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
8.2本合同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仍应执行本合同保密条款。
九、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十、通知与送达
10.1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与本合同相关通知、协议、文书的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号码等信息以本合同签约处约定的信息为准;如一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方按上述约定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后,以其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否则视为未变更,其之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文书及司法文书邮寄送达5日后即视为送达。
10.2本合同关于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约定,亦适用于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及其他程序中相关文件的送达。
10.3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协议、文件、文书的送达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十一、附则
11.1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2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本合同未尽或需修改、变更的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其他形式的变更无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4 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对于施工安全的管理并自觉贯彻落实本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施工安全的各项规定做好实施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1.5 乙方在实施期间需派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或甲方指定驻地开展项目相关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
11.6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7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项目建设清单
2.到货证明
3.验收合格书
(本页无正文,系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销售合同签字
盖章页)
甲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日期:2021年 月 日
乙方: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徐颖 18985000851
联系人电子邮箱:ying.xu@gzdata.com.cn
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件1:项目建设清单
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建设清单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 价 | 合计 |
1 | 交换机 | 华为 | 华为 | S6730 | 2 | 25000 | 50000 |
2 | 接入交换机 | 华为 | 华为 | S5735 | 1 | 3500 | 3500 |
3 | 防火墙1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PowerV6000-F3510E | 2 | 38000 | 76000 |
4 | 防火墙2 | 深信服 | 深信服 | 深信服AF1000-B1810 | 1 | 26000 | 26000 |
5 | 防火墙3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PowerV6000-F3510E | 1 | 38000 | 38000 |
6 | 防病毒软件客户端 | 辰信领创 | 辰信领创 | 网络信创版客户端JC-ZYJ-1Y | 40 | 300 | 12000 |
7 | 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客户端 | 交大捷普 | 交大捷普 | 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V2.0 | 40 | 700 | 28000 |
8 | 身份鉴别系统客户端 | 中孚 | 中孚 | 身份鉴别系统V4.0 | 40 | 700 | 28000 |
9 | 双向网闸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SIS-3000-Z4201 | 1 | 97100 | 97100 |
10 | 日志审计系统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LA-850 | 1 | 38000 | 38000 |
11 | 堡垒机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LA-OS-4600-S | 1 | 30000 | 30000 |
12 | 入侵检测系统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TD3000-GS-HD | 1 | 30000 | 30000 |
13 | 网络审计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LA-850 | 1 | 39000 | 39000 |
14 | 漏洞扫描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TS-SC-E1010 | 1 | 45000 | 45000 |
15 | VPN管理中心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PowerV6000-VPN-SCM-100 | 1 | 76500 | 76500 |
16 | VPN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SJJ1541-L4300 | 2 | 45000 | 90000 |
17 | 前后置服务器 | 浪潮 | 浪潮 | NF3200L | 2 | 47000 | 94000 |
18 | 管理终端 | 浪潮 | 浪潮 | CE3000L | 1 | 9880 | 9880 |
19 | USBKEY智能密码钥匙 | 格尔 | 格尔 | 龙脉科技SJK1446-G | 40 | 28 | 1120 |
20 | 等保三级测评 | 等保测评 | 等保测评 | 等保测评 | 1 | 60000 | 60000 |
21 | 防病毒软件客户端(县级) | 辰信领创 | 辰信领创 | 网络信创版客户端JC-ZYJ-1Y | 15 | 300 | 4500 |
22 | 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客户端(县级) | 交大捷普 | 交大捷普 | 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V2.0 | 15 | 700 | 10500 |
23 | 身份鉴别系统客户端(县级) | 中孚 | 中孚 | 身份鉴别系统V4.0 | 15 | 700 | 10500 |
24 | VPN(县级)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SJJ1541-L1300 | 15 | 22000 | 330000 |
25 | 终端接入交换机(县级) | 华为 | 华为 | S5735 | 15 | 3500 | 52500 |
26 | USBKEY智能密码钥匙(县级) | 格尔 | 格尔 | 龙脉科技SJK1446-G | 15 | 28 | 420 |
27 | SSL VPN客户端 | 网御星云 | 网御星云 | VPN-LIC-PC-23 | 181 | 80 | 14480 |
总计 | 1295000元 |
附件2:到货证明
到货证明
项目名称;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集成服务项目 | ||||
施工单位 | 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联系人 | | |
用户方 | | 用户联系人电话 | | |
到货日期 | | 签收日期 | | |
现场地址 | | |||
评议 | 1、设备到货齐全,各项指标符合项目建设清单要求。 2、到货清单见附件 | |||
验收人员签名 | | |||
用户单位签章 日期: |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 |||
附件3:验收合格书
验收合格书
项目名称;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 | ||||
施工单位 | 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联系人 | | |
用户方 | | 用户联系人电话 |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
验收日期 | | |||
现场地址 | | |||
项目验收评议 | 1、“铜仁市纪检监察外网建设项目”符合设计标准,满足合同规定的设计要求,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与省纪委省级纪检监察外网平台联通。 2、设备到货齐全,安装规范,系统运行良好,各项指标符合合同要求,配套设备运行稳定。 3、系统经过实际运行,满足要求,实现了建设目标。 4、项目建设采用的技术路线合理,质量保障和组织管理措施得力,符合信息工程建设要求。 | |||
参与验收人员签名 | | |||
用户单位签章 日期: |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 |||
文件预览:
铜仁纪检监察外网合同20210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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