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CGP-23-DF-YYDC-0002
浙江分公司宁波余姚燃气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部分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CGP-23-DF-YYDC-0002/01 | 浙江分公司宁波余姚燃气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部分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浙江分公司宁波余姚燃气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部分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可研报告(含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合同生效并接开工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初稿,评审后15日内完成报告终版
为落实气电集团及浙江片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拟依托浙江LNG接收站和杭甬线,在余姚市建设天然气发电项目。本项目计划建设2套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及配套生产、辅助及附属设施等。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少于1项符合以下条件业绩:
(1)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的初可研或可研或设计业绩;
(2)业绩已完工;
(3)同一个发电项目的不同阶段工作只能算1个业绩。
业绩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或验收时间为准。
完工证明文件(满足下列其中一项即可)
a.经甲方签字的验收证明文件;
b.结算发票(需标明合同名称、结算金额、付款方等有效信息);
c.评审意见(需体现可作为下步工作的依据);
d.合同约定的最终任务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少于1项符合以下条件业绩:
(1)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的初可研或可研或设计业绩;
(2)业绩已完工;
(3)同一个发电项目的不同阶段工作只能算1个业绩。
业绩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或验收时间为准。
完工证明文件(满足下列其中一项即可)
a.经甲方签字的验收证明文件;
b.结算发票(需标明合同名称、结算金额、付款方等有效信息);
c.评审意见(需体现可作为下步工作的依据);
d.合同约定的最终任务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3-06-14 到 2023-06-21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3-07-05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3-07-05 09: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傅人旺
furw@cnooc.com.cn
315800
18889532008
18889532008
李瑞生
010-89913481/18602637956
文典
010-84527769/15101114018
wendian@cnooc.com.cn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附件2: 评标办法.pdf
附件2: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