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本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slxfzd-2023-0101-d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本级
招标联系人韩助理0471-416233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先生155488599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SLXFZD-2023-0101-D00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专门面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需核实)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或备案资料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
(三)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件,企业信息变更和新开户的企业,均回收旧许可证,并不在发放新的许可证。如企业具有开户许可证则携带,如没有则须携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即可);
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需核实)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或备案资料证明;
5、提供公司近二年连续八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6、投标公司必须有维修厂房,且要与本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相符合(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位置提供百度地区截图,标明与招标人直线距离(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显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韩助理、0471-416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
联系方式:吕先生、1554885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助理
电 话: 0471-4162339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SLXFZD-2023-0101-D001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机关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所属 行业 |
1 | 车辆维修定点服务 | 2家 | 详见招标文件 | 0 | 不专门面向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专门面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需核实)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或备案资料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
(三)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件,企业信息变更和新开户的企业,均回收旧许可证,并不在发放新的许可证。如企业具有开户许可证则携带,如没有则须携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即可);
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需核实)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或备案资料证明;
5、提供公司近二年连续八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6、投标公司必须有维修厂房,且要与本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相符合(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位置提供百度地区截图,标明与招标人直线距离(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显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韩助理、0471-416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
联系方式:吕先生、1554885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助理
电 话: 0471-416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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