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公开征集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欢迎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计内容
对截至2022年底我局账上往来款进行专项检查。
(二)审计要求
开展就地审计,查看相关年度会计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相关文件等资料,出具审计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3.具有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专业人才,具有一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有能力组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本项目结束前不得负责其他项目;
4.企业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记录。
三、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清单(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报价单);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确定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项目最高预算价3万元。报价超过3万元或超过报价时间要求的为无效报价。
(一)确定方式
由本部门或者社会力量推荐不少于3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比价,根据报价最低、或相同报价最低结合评议情况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5:30截止。
五、联系方式
1.材料寄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6层609室区财政金融局办公室丁女士收。
2.联系人:丁女士 0591-23163551
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往来款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报价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报价单
2023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报价表
总价应包含:上述货物以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合计总价: 元(大写)
元(小写)
一、项目概况
(一)审计内容
对截至2022年底我局账上往来款进行专项检查。
(二)审计要求
开展就地审计,查看相关年度会计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相关文件等资料,出具审计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
3.具有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专业人才,具有一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有能力组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本项目结束前不得负责其他项目;
4.企业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记录。
三、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清单(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报价单);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确定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项目最高预算价3万元。报价超过3万元或超过报价时间要求的为无效报价。
(一)确定方式
由本部门或者社会力量推荐不少于3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比价,根据报价最低、或相同报价最低结合评议情况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5:30截止。
五、联系方式
1.材料寄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6层609室区财政金融局办公室丁女士收。
2.联系人:丁女士 0591-23163551
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往来款项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报价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报价单
2023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报价表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 (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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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 | |
4 | | | | | | | |
总价应包含:上述货物以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合计总价: 元(大写)
元(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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