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海安市2023年农桥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1189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2023年农桥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1189002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2023年农桥建设项目海安市墩头镇农桥建设工程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3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3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海安市2023年农桥建设项目海安市墩头镇农桥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3年农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桥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墩头镇 2.1.2工程规模:海安市2023年墩头镇农桥建设工程施工,共9座农桥。西湖村3组湖中南桥(5+5+5m)、西湖村13组湖西桥(6+8+6m)、双新村19组18-19组桥(6+6+6m)、东湖村20组东西桥(5+5+5m)、凤阳村10组南桥(8+8+8m)、吉庆村3-6组桥(6+6+6m)、长?村12组北桥(4+5+4m)、禾庄村14组向阳桥(6+7+8+7+6m)、宝祥村14组黄蟒垛桥(8+8+8m)。 2.1.3合同估算价:128万元 2.1.4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4月6日到2023年9月1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桥梁、桥头接线及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2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7)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1.2 万元。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软件公司的联系方式为:0513-59005900、15312919892、1524058097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墩头镇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王荣 联 系 人:万丽丽 电 话:13813741082 电 话:0513-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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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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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2023年农桥建设项目海安市墩头镇农桥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3年农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桥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墩头镇 2.1.2工程规模:海安市2023年墩头镇农桥建设工程施工,共9座农桥。西湖村3组湖中南桥(5+5+5m)、西湖村13组湖西桥(6+8+6m)、双新村19组18-19组桥(6+6+6m)、东湖村20组东西桥(5+5+5m)、凤阳村10组南桥(8+8+8m)、吉庆村3-6组桥(6+6+6m)、长?村12组北桥(4+5+4m)、禾庄村14组向阳桥(6+7+8+7+6m)、宝祥村14组黄蟒垛桥(8+8+8m)。 2.1.3合同估算价:128万元 2.1.4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4月6日到2023年9月1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桥梁、桥头接线及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2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7)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1.2 万元。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软件公司的联系方式为:0513-59005900、15312919892、1524058097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墩头镇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王荣 联 系 人:万丽丽 电 话:13813741082 电 话:0513-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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