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防火通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2023-00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52087511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5
公告正文

云南省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防火通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ZC2023-009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防火通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防火通道工程,修建 1.2 公里防火通道及 3 公里 多路面进行修补填铺砂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防火通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防火通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价格给予 3%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3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 供应商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6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场的 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 证原件;(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 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递交至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五楼)获取采购文件(或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404807210@qq.com,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支付磋商文件费用。注:报名资料须 清晰可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300.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七、其他
1.磋商保证金
1.1 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 元(大写:贰仟元整);
1.2 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 缴纳现金)。
1.3 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逾期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以转账(网银或电 汇)到帐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1.4 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
账 号:28410078801300000242
备注:JSZC2023-0091 项目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银女士 联系电话:13388756444(保证金事项)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 或采购编号。
2.其他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 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发布,申请人在 提交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谈判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 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升阳路 33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875864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 5 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肖女士
电 话: 15208751107
电子邮件: 40480721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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