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消防总队的委托,就其2012年《工作学习笔记》印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2011HCXF0119-001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警官工作学习笔记本 |
9000 |
本 |
分两批交货,第一批在12月底前交付,数量为各类记录本总数的一半,并送至指定地点(省内);1月下旬交付其余笔记本。 |
2 |
士兵工作学习笔记本 |
24000 |
本 |
|
3 |
文职人员工作学习笔记本 |
3000 |
本 |
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三、谈判供应商能够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谈判响应方的要求;
2.谈判响应方注册资金必须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外资参照开标当日汇率折算。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11年11 月28日至2011年12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杭州西湖区西园路8号4幢3层北侧。
3.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7日14:00整;
六、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消防总队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 2011年12月7日14:00整;
八、谈判地点:浙江省消防总队会议室。
九、谈判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递交形式:转帐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全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新华支行
帐号:10459000000160141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谈判响应方须提交以下三个文件:
1)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初次报价表、谈判保证金付款凭证、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本密封信封;
3)谈判响应文件密封信封。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消防总队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71-85863568
传 真:0571-85863570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571-87208102,13486121224
传 真:0571-89936459
电子信箱: ZJHC66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