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5]ZDL[GK]2024001
二、项目名称:海沧区海沧街道第二轮不可移动文物(芦江堂(何氏家庙)、颜永成私塾、芦塘郑氏官宅、颜民淳宅、陈再安宅、林炳合宅、王艺全宅)(抢救性)修缮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杭州文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劳动路65号 | 6,439,202.73元 | 98.7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海沧区海沧街道第二轮不可移动文物(芦江堂(何氏家庙)、颜永成私塾、芦塘郑氏官宅、颜民淳宅、陈再安宅、林炳合宅、王艺全宅)(抢救性)修缮工程):
服务类(杭州文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海沧区海沧街道芦江堂(何氏家庙)(抢救性)修缮工程 | 海沧区海沧街道芦江堂(何氏家庙)(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范围 | 海沧区海沧街道芦江堂(何氏家庙)(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 项 |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的规定,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691,807.50 |
1-2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海沧区海沧街道颜永成私塾(抢救性)修缮工程 | 海沧区海沧街道颜永成私塾(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范围 | 海沧区海沧街道颜永成私塾(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 项 |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的规定,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403,674.34 |
1-3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海沧区海沧街道芦塘郑氏官宅(抢救性)修缮工程 | 海沧区海沧街道芦塘郑氏官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范围 | 海沧区海沧街道芦塘郑氏官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 项 |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的规定,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806,126.35 |
1-4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海沧区海沧街道颜民淳宅(抢救性)修缮工程 | 海沧区海沧街道颜民淳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范围 | 海沧区海沧街道颜民淳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 项 |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的规定,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1,916,701.73 |
1-5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海沧区海沧街道陈再安宅(抢救性)修缮工程 | 海沧区海沧街道陈再安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范围 | 海沧区海沧街道陈再安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 项 |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的规定,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591,795.23 |
1-6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海沧区海沧街道林炳合宅(抢救性)修缮工程 | 海沧区海沧街道林炳合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范围 | 海沧区海沧街道林炳合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 项 |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的规定,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514,433.47 |
1-7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海沧区海沧街道王艺全宅(抢救性)修缮工程 | 海沧区海沧街道王艺全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范围 | 海沧区海沧街道王艺全宅(抢救性)修缮工程相关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 | 项 |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物保函〔2016〕343号)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的规定,且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1,514,664.1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吴煜 |
评审专家: | 郑东 、 汪宗耀 、 钟全议 、 叶小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收款人全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帐户(?开户行:工行厦门思明支行,开户名: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帐号:4100?0261?0920?0021?31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海沧区海沧街道第二轮不可移动文物(芦江堂(何氏家庙)、颜永成私塾、芦塘郑氏官宅、颜民淳宅、陈再安宅、林炳合宅、王艺全宅)(抢救性)修缮工程:4.812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江苏福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未将不低于投标总额24%比例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新大街29号
联系方式:1369690055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联系方式:0592-6024488(转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湘元-经办
电话:0592-6024488(转809)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