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停车场设备及系统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41-W104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物资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01 |
01-1 |
停车场设备及系统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自招标之后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
辽宁省沈阳市 |
|
说明: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20.00万元;
3.最高限价:220.00万元;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盖鲜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符合本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六)、(七)条要求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已完成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
- 申领方式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在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后上传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可支付并下载。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5.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标书费收款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311091003767240211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6、购买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1月20日9:30。
(二)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三)联系人:张助理。
(四)联系电话:024-28856315。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部医院
联 系 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51284
传 真:/
地 址:沈阳市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洪飞、耿俊
办公电话:18102472030
电子邮箱:18102472030@163.com
传 真: /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51284
2024年11月12日